和女朋友談了多月了,說道結婚的問題,我父母幫我買了婚房,付了首付按揭都是我再還,女朋友不講理

2021-04-11 15:09:10 字數 3801 閱讀 3021

1樓:匿名使用者

1、人bai都是互相防一手的,如du果你一下子把人家zhi肚子搞大瞭然dao後離婚專大概對方也是這麼認為的。屬2、不用寫她的名字,從房子的分析財產角度來說,和她無關。

3、如果一定要加的話,可以明確房屋內部的具體情況,由於是你父母的,可以把你父母名字一併加進去並且把房產大部分歸於你和父母名下(可以根據百分比註明的)。如果她只是為了確保住房的話,1%就夠了。

4、你有水平,可以把房產歸納到孩子名下,雖然現在沒有。看你怎麼忽悠別人了

2樓:匿名使用者

: 放心吧!都是你的,貸款的房子就算兩個人名又如何,婚後還不是一起還貸?你太私心了!怪不得都說不要嫁有房貸的,沒自己份,還一起還貸。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copy這個要求很合理bai啊

除非你房子全款都付了du

不然婚後妹子還要給你還房zhi

貸,然後房子還沒dao

有自己名字,不說離不離婚,首先就沒有安全感吧;(不要說婚後按揭全你還哦。除非你還了按揭還能拿出和妹子同樣的錢做家用,不然你的錢還按揭,妹子的錢養家,房子歸你的,妹子什麼也沒有,你說公不公平)。

萬一真的離婚了,妹子出的錢就等於全送你了,對她來說也不公平。

像你說的你如果真覺得【這還沒結婚呢,不應該想到離婚的事】,那你為什麼不加個名字呢?不也是報著萬一離婚後,房產不能給別人的想法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像這樣的女人那就無所謂了

還沒和女朋友訂婚結婚只是見了下互相家長,現在父母幫我首付了一套房子她現在要加她的名字,是否還加?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來你可以跟他說,結了婚以源後可以加。

畢竟說白了bai

,對於現在的du女人而zhi言感情就是個屁,dao當你沒有任何經濟基礎的時候,她首先不會考慮的是你這個人怎麼樣。

或者是你的什麼作為哪一點,讓他感覺到對他不好的時候,他都會選擇離開你,現在的女人都是這個樣子的,所以說你不要覺得他對你有什麼感情這個東西。

這個時候如果你加了他的名字,你們沒有 結婚,然後分開了以後,你付出代價就比較慘重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著如果是已經要結婚了,而且房子也只是父母給付了首付,那專麼還是把女朋友名字屬加上,第一,因為這樣子女生覺著有安全感,你把她當成了家人。第二,房子也只是首付,將來兩個人要一起償還房貸,女生也有和義務的。所以,別因為這點事而影響兩人的感情。

7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你跟你女朋友沒有訂婚結婚,只是見了一下相互家長,但是父母現在要幫你買房子,並且幫你交了首付,你沒有必要寫上你女朋友的名字,畢竟這是你的婚前財產,所以你完全可以不寫他的名字。

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加不bai

加她的名字都無所du謂。因為新婚姻zhi法規定,如果樓主有dao證據證

回明這套房產她並沒有出答資,那麼以後兩個人分手,她是沒有權利分得的。其次,樓主的做法可能有問題。你父母給你首付一套房子,為什麼要讓一個沒訂婚的女友知道。

而且,這個女生是不是在開玩笑,否則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9樓:看了能幫·張老師

一分不出就想加名,很明顯是想套路男方婚前財產。建議協商,共同還貸款,就同意加名,確定房子為共同財產。

10樓:橙汁果凍

你如果bai是真心的喜歡她的du話,可以加上的。

zhi你女朋友竟然讓你加上她的dao

名字,那就是說明回她是真的想和答你一輩子生活在一起所以要不要考慮加上她的名字?這樣她會覺得你很在乎她,她也會更愛你的。祝福你們幸福美滿開心快樂!

11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個人建議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在共同還貸的時候在新增比較穩妥。

12樓:心怡love猴子

結婚以後再加唄。這個肯定都是這樣的。要加名字是合理要求

13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的要求有合理與不合理兩種,這個要求本身就是無理取鬧,這房子的名字應該寫成父母的名字才合理,因為兒子住父母的房子名正言順。如果寫上女方的名字萬一離婚就說不清了,千萬要想好。

14樓:匿名使用者

暫時還是不要加的好,至於以後加不加還要看她婚後的表現,如果她悔婚正好證明了她是為了你的房子,不是為了你這個人。現在事別好說,不要做後悔的事。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加,為什麼要加她的名字呢?結完婚再說

16樓:**物是人非

如果你們兩個確定好要結婚,那麼可以結了婚之後在加也是可以的,不差這一點的時間,如果女朋友真正體諒你的話最能理解的。

我們的婚房是公公婆婆給付的首付,結婚後是我和老公一起還貸款。公婆

17樓:醜小鵝

主要看你老公如何,對你怎麼樣,其他的都是浮雲。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1303063

你公婆的做法是很不對,你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慢慢滲透給你老公,你老公也是成年人了,他應該懂得分寸的

你小姑子的話那麼可笑,你也不必當真,到時候你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小孩,誰能管她呀,還貸款你們還換不過來呢,還有,我說,你就不能自己保護自己啊,你拿了那麼多的婚前財產,房產證是不是該寫你的名字啊,或者婚前的10萬快你都不應該自己拿出來,應該以你父母的名義拿,而且還要給父母寫欠條的,否則就像他們家這個樣子,你不委屈啊?

嫁給他,還倒貼那麼多,這個不計較,但是他們也沒真拿你當回事啊。

旁觀者清,我當然不是想讓你一定要藏心眼,但是你要對自己負責,該有的保障還是要有的,你小姑子你完全不必理,就是有錢也別管太多,誰能顧得了誰家啊?還不是關起門來過自己的日子,你公婆那麼不懂事你也不用太較真,反正還沒有在一個屋簷下過日子,他們還沒到干涉你的那一步,沒事的時候你別惹事,有了事的時候你也別怕事。你不欠他們什麼,你和你老公都站在同一個高度,沒有必要聽他們的訓斥,說實話,現在都是獨生子女了,都是家裡的寶貝,憑什麼嫁到他們家來受氣呀,對不對?

小事可以讓讓,咱們不跟他們計較,但是原則性的問題不要讓,就算是撕破臉也不要讓,只要守住心裡的一個度就行了。希望你幸福。

未結婚前,買婚房,男朋友家付的首付,但是房貸以後我和他一起還,房產證上寫兩人名字有問題嗎?

18樓:千井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上面內容是我複製的。如果不離婚,寫兩個人的名字沒問題;如果離婚,寫兩個人的名字就有問題,首付部分由個人財產變為共同財產。

夫妻之間的事,如果總想把錢算明白了,就沒意思了。

19樓:一箭封寒貫九幽

沒問題,雖然從錢財上來講,他吃虧點,但是能爭取到名字最好,這是一份對婚姻不小的保障

20樓:豌豆女巫

夫妻一起還房貸,理應寫兩個人的名字

21樓:一念執著

沒問題,就應該寫兩個人的名字!

和女朋友談了多月了,關係也確定了。為什麼她不肯住我家,也不讓我進她家門,她家我一次沒去過

這是戀愛沒錯,但想不想結婚,就不知道了 不要心急,慢慢來,只要她心裡有你,遲早會見家長的 就是不想陪你睡只想陪你消費唄,真傻 談了個女朋友,談了兩個月了,關係也確定了,可她晚上從來不住我家,也不讓我去她住的地方,上班的地方也 呵呵,我女朋友剛開始關係確定的時候,還不讓我親她呢,不過慢慢的就讓親了。追...

我和女朋友談了月,她現在和我分手多月了,我怎麼也忘不了她找了她7次好多次買的小禮物她都不要

幾年前我和你現在的感受一樣,現在回想起來,那時的繼續堅持真的是在做無用功。該放手時就放手吧,多和兄弟夥出去散散心,玩玩遊戲 儘量少的一個人待,多參加一些集體活動,慢慢的就會忘記過去了 四個月的感情沒有什麼放不下的完全沒有必要重新換工作做一個人學這點壓力都頂不住那還怎麼混了 希望你認真考慮。找工作是現...

和女朋友分手多月了,很想挽回,和女朋友分手三個多月了,很想挽回

三個月時間不算短,所以你自己看著辦吧,既然想挽回就要有充足的誠意,足矣打動她的一顆真誠的心,讓她再次能感受到你對她的關心與愛慕,有沒有物件是什麼情況,需要你這個有心人去確認 分手三個多月了,是因為什麼分手的,這個你們應該清楚的,這個問題解決了沒有呢?如果想挽回,首先當初分手的問題需要被解決,也需要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