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女方以各種理由拒絕與男方性生活,男方可以告女方什麼罪,女方又會受到什麼法律制裁?謝謝

2021-04-09 04:30:02 字數 3361 閱讀 8679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告女方守貞罪。女方將會被強制執**事

2樓:a小菲

沒有法律規定婚後不能拒絕對方提出的性行為。女方有可能是性冷淡,也有可能以前有悲傷的記憶。

3樓:真愛敢嗎

對方是為了某種利益才和你結婚的,既然你願意當傻子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可以嘗試著培養感情,不要著急慢慢來

4樓:匿名使用者

在夫妻生活中,一方拒絕性生活,不屬於造成離婚的過錯方。但是,可以成為另一方起訴離婚的理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規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婚姻中,性也是不可缺席的一部分!如果你們婚姻的性生活出現了問題,那麼這個問題就值得重視了,引用一個權威的理論——國際性醫學雜誌總編戴維森的《戴維森**能力測評》,他從**體驗、**觀念、**苦惱、**傾向這四個角度進行女性效能力評估,他認為這四個因素環環相扣,互相影響,解決性生活問題需要綜合判斷,從最薄弱的地方下手,進而提升性生活質量!

女方拒絕與男方過性生活,可以提出離婚嗎,能判離嗎

5樓:雲端之上

這個是可以提出離婚的,也是離婚的一個理由,但是能不能判決離婚,這個還要看其他的因素。

6樓:匿名使用者

【1】女方拒絕與男方過性生活,應該看妻子拒絕的原因。

【2】如果妻子是因為病情嚴重或者生理原因拒絕與丈夫過性生活,妻子應該與丈夫及時溝

通,丈夫應該體貼妻子,理解妻子,關心妻子的。在這種情況下,丈夫不應該起訴離婚的。

如果丈夫因為這件事去起訴離婚,法院要調解·,第一次可能判決不予以離婚。如果丈夫在六個

月後起訴堅持與有重病妻子離婚,法院也會判決夫妻離婚,但是判決從財產等方面多給妻子留一些。

【3】如果妻子不是因為病情較為嚴重,不是因為生理原因,但是長期不願意與丈夫**,

這件事會引起夫妻爭吵,冷言相向,夫妻之間冷漠,甚至有家庭暴力,最後造成夫妻感情破

裂,可以起訴離婚,最終法院核對證據後,確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了,會判決夫妻離婚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過性生活也屬於夫妻正常生活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拒絕過性生活可以提出離婚,法院支援訴訟請求。

8樓:四哥有法說

如果是訴訟離婚,法院要看雙方感情是否破裂。

結婚後女方不願意與男方性生活,這違法嗎?

9樓:諾如風覓無蹤

所謂夫妻

來之實,說的就是性生源活,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性生活,這不算是實在的夫妻,這是個問題,但是不算違法,至少我還沒發現哪個國家的法律有規定沒有進行夫妻之實的算違法。但是如果長期這樣,比如有半年這樣,如果你要離婚,以此為理由,法院會支援你的。

她可能是心理原因,比如以前受過很嚴重的這方面的傷害,但是她放不開,一直耿耿於懷,就成了心理病。

如果你愛她,就帶她去看下心理醫生,如果你實在受不了,那麼只能選擇離婚,因為正常的夫妻性生活,對於婚姻的經營是有幫助的,如果缺少太多,或者乾脆沒有,對於年輕的你,那是一種折磨,比單身還可怕的折磨。

因此,從自身開始決絕問題,你愛還是不愛?

10樓:素琴之葉

這是她的權利,也是她的義務,不算違法

婚後,女方拒不與男方**(性生活)屬不屬於家庭暴力?同時,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可以獲得什麼樣的法律支

11樓:胡珺律師深圳

您好,深圳知名婚姻律師團隊馬成律師團為您解答:拒絕**可以算是家庭冷暴力,法院會根據雙方感情狀況是否破裂,無可挽回的情況下會判處離婚。根據您所說明的情況,法院不會支援您的賠償請求的。

撫養費是包括子女的教育費的,但男女雙方也可以協商確定。家和萬事興,希望您能和您妻子多多溝通,瞭解拒絕**的理由,是否自身有不對的地方,謹慎考慮婚姻問題。《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一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您所給出的情況,您可以與您妻子多多協商(也可以向專業律師諮詢相關情況,聘請律師**相關法律事務,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更進一步的法律問題諮詢,可到深圳知名婚姻律師團隊——馬成律師團網諮詢,或**諮詢159加2009再加1258。

婚後女方拒絕性生活,男方可以訴訟離婚並要求要回全部房產

12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雙方因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3樓:kwm大巴

房子是結婚之前買的就行

14樓:懶得起名已存在

不可以,一紙婚姻具有法律合同效應滴……除非你能抓到她出軌滴證據

結婚後男方給女方買的三金,離婚後男方有權力在拿回去嗎,到底該不該給

如果是結婚又離婚,這些東西是沒權利要的,看女方意願,如果是訂婚前買的,沒結成婚,這個才可以要回的 結婚前購買屬於私人財產 允於帶走 但結婚後數公共財產 可向對方討取一半價值的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增送禮品一律不退還,共同財產每人一半 看看有沒有寫結婚證,如果沒寫,肯定能要回來,還...

婚前男方自願女方的錢,結婚後男方起訴離婚還錢,女方該還嗎

如果婚前給的錢自願給的,你們之間有借條或者什麼協議嗎?如果沒有你不認他是沒有辦法的。再者看他給的錢有多少,如果數量特別巨大,他又一定要求你償還的話,我覺得女方還是應該適度返還一些吧,省的激化矛盾。也可以好好協商吧。實在不行諮詢一下律師或者打官司嘍。我也遇到啦,不知道怎麼辦,他要告我,婚前沒他的允許花...

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買的所有東西離婚後女方需還嗎

不用的。離婚後,哪怕是訂婚時買的東西女方都不用歸還的。除非是訂婚時男方為了買三金和訂金借了大額的錢,法院會酌情處理女方歸還。結婚之前屬於自願意贈予,不需要償還。況且都已經結婚,婚內的共同財產還需要評價分割。根據婚姻法 只要是領證結婚同居,再提離婚 婚前彩禮,等,一般情況下 法院是不支援返還的。應該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