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和我分手了,我知道不可能再追到她,但我真心的喜歡她,我對她真的很好,一直挽留她卻沒有效果,想

2021-04-03 00:34:30 字數 4940 閱讀 6923

1樓:

你是不來是被她玩了啊!

還有自呀,你把你的社會價值拉的太低了!男生追女生不靠示愛,也不靠什麼行動。靠的是吸引力!別被她「我嘗試過去喜歡你」這句話給騙了。女生都會說,其實跟沒沒上心。

如果你是在想挽回,建議你先冷處理一段時間。大概1-2個月,期間充實提升一下自己,然後再去以朋友身份相處試一試。後面的還需你自己斟酌把握了!

2樓:小破孩

沒辦法,我也是跟你相同的情況。可是女人變心了就什麼都不是了。我也沒辦法。一切隨緣吧!

3樓:龍情十分

你既然知道不可能再追到她,你就放棄吧!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把這份愛深深的埋藏在心裡就行了。雖然得不到她也很痛苦,但這就是現實!

4樓:手機使用者

緣來則聚,緣盡則散,強扭的瓜不甜,是你的永遠丟不了,不是你的,到手還的丟了,順其自然,坦然面對一切吧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辦法抄 因為她對你一點感覺襲也沒有 其實你要是真這麼愛她你就應該學會放手 你愛最終的目的是什麼 是佔有她還是想讓她幸福呢 如果說你只是想佔有只能說你不愛她只是拿她當做一個玩具而已 到如果你真的是愛她想讓她幸福的話就放手吧 她的現在想要的幸福就是跟你分手尋找自己真正想要的 你現應該做的就是不要再給她帶來困擾去幫助她 給她探探路幫她清除她在人生道路上的絆腳石

6樓:kenny小熙

你能確定她是愛你的?

我女朋友要跟我分手,,而且很堅決,我很愛她,她對我真的很好,我想挽回她,我不想失去她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永遠無法挽留一個變心的人,就像是潑出去的水永遠無法收回一樣,你女朋友跟你分手無非兩點原因,第一就是你讓她傷心了他對你失望了。第二就是她變心了遇到了比你更優秀更好的人了。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女朋友想和你分手,並且是堅決的態度,她一定有難言之隱,作為你既然很愛她也想挽回她不想失去她,唯一的辦法就是要走進她的思想,走進她的生活,去關心愛護支援她,讓她覺得你是可信賴的,有安全感的男朋友。

9樓:廣州市美利妝業

我覺得這都是一bai個過程,必

du定是女方受不了zhi米某個點了dao,具體不得專而知。建議可以寫出來認真

不要怕面對困難,因為不溝通交流是永遠沒有結果,所以建議速度總結最後,祝福永遠幸福快樂,加油吧୧(๑•̀⌄•́๑)૭

10樓:小蝸森森

1.首先要知道女朋友到底是因為什麼和你分手的。

2.找到這個主要原因後,再從原因上想辦法。

3.和女朋友坐下來,當面談一談,看看女朋友到底怎麼想的,明白女朋友的想法以後,再想其他辦法,如果...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好好的和女友溝通一下,為何要和你分手,然後對症處理。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就看你們之間有沒有原則性的問題?如果有原則性的問題,是她無法接受的,那就別挽回了,如果沒有那你還有希望。

13樓:法師大神

我覺得本科學歷以上的女的人都挺好的,放棄她吧,還有好多對你好的。

14樓:吼吼

為什麼而分手,難道自己不清楚麼?如果這都不知道,那你還有什麼資格做人家男朋友?都是大豬蹄子麼?不說你也應該懂

15樓:**ile火鳳凰

隨緣吧。是你的終會是你的,不是的再努力也白費。

和女朋友吵架分手後,問她分手的理由她說因為沒感情了,但我一直都對她很好,真的不知道自己**做錯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吵架鬧bai

分手 如果沒有涉及到什du麼原則性問題 多半是zhi氣話 這個時dao候 作為男朋友的專你應該冷靜 別管誰對

屬誰錯 她喜歡什麼?想想。先向她道歉 哄哄她 然後製造些小浪漫 比如比較土的送束花。

再比如買一堆她喜歡的零食水果送到她家門口 打**告訴她有她快遞要她簽收 你不要出面 東西放門口 然後閃人 最好留張小紙條寫什麼自己拿捏啦! 純手打 希望能幫到你!

17樓:x灬

對於重要的人,不要信口開河;對於重要的事,不要頭腦發熱。有一內天,一定會放下一容切,去遠方。世上或許有一段不可替代的感情,卻沒有一個人是不可替代的。

最好的朋友,就是世界上知道你最多祕密的人。過度的緊張,一點碰不得,惹不起,它可能源於不自信。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真以為對她好就有感情了?錯了!自己想

19樓:

女人喜歡口是心非,如果是因為吵架而講出這種話估計是一時氣話,你要死皮賴臉的哄她逗她開心,如果過了很久很久都無動於衷,那就是真的想分手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不愛你什麼都是理由

21樓:說當初的我們

有時候時間長了感情就淡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在一起也有一種原因叫新鮮感

和女朋友在一起兩年多 她說不喜歡我了 我對她真的很好 什麼都照顧她 他一生氣 我也馬上去哄她 可她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挽bai留了,男人要拿的起放的下du

,如果一味zhi的委曲求全,只會

dao讓女人版

看不起你,就算是在一起權了,那也只不過是可憐你,而不是愛你,如果你真的有能力(事業,工作……)你還會遇到更好的,是她離開你,不是你對不起她,你也沒有必要自責,趁著年輕,努力創業才是重要的!

24樓:文字祕籍

先分開比較好!對一個真心沒得幾個!讓她分開自己去體會一下!

就算愛她也要一定時間才去理她深談一次!是你的跑不掉!心沒你!

建議你放棄!強拆瓜不甜!終身大事別兒又兒戲

2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還是要維持這段感情,畢竟你們交往了那麼長時間,彼此都瞭解了。首先要冷靜一段時間,你再去找她,然後說清楚你心裡的想法

26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當了兩年的備胎,你仔細想想,如果感情真好還會你一直哄她?

27樓:匿名使用者

壓根就不喜歡你,再多幾年都沒有用

28樓:匿名使用者

她是真不喜歡你,你算了吧

29樓:百度使用者

你看來是很喜歡她的,可是你也得試試她喜歡你不呀?還是先冷淡她一段時間看看她會做什麼,如果她什麼都沒做你還是放棄吧

30樓:我是你戒不掉的幸福

先分開一段時間,看看她的反應。然後你再去哄她,如果能和好就在一起,如果她還是堅決不同意,說明好真的不需要你了,這樣的感情你還想不想要就看你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兩年了你讓她心裡或生理得不到滿足

32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和我男朋友好了兩年了,昨天也分了,我很想挽留可是

33樓:賊老么

時間是最好的藥 時間可以看清楚一切

34樓:匿名使用者

分開一段時間再去找她,或許她會忍不住找你

35樓:匿名使用者

我沒錢,沒保障,算了吧

36樓:愛的火燒火燎的

找她父母談談,那效果,槓槓的……望採納謝謝

跟同居一年的女朋友分手了,她跪著哭著求我不要出現在她面前了,我對她真的很好很好連分手都沒有理由,分 10

37樓:何日是盡頭

估計是沒感情了,她都跪著哭著求你走了,還有什麼德感情!

38樓:lancers丶李

我覺得是你習慣她在你身邊的原因吧。

畢竟兩人同居一年了。

感情這東西 最好都給雙方點空間

試著改變自己 讓她吃驚一下。

39樓:匿名使用者

該放就放,勉強沒幸福。

40樓:影

可見她是多麼的不想見你

41樓:瀟瀟

死纏爛打會讓人更討厭

42樓:512微微一笑

是你的,別人搶不走,,看開些,這個就不會讓你煩惱。。

43樓:匿名使用者

分了吧。這事勉強不得

44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沒有原因嗎,為何要分,…你的說出來。

4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你沒有送她瑤源的橙子,所以就不成

46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你是小三 要麼就是你有事要麼就是她有事

一個女孩,她是我女朋友,剛開始我對她很好,真的很好,她對我也挺好的,可是後來慢慢的她變了,變得對我

47樓:望檸

分手吧,你自己也該想清楚這樣反覆耗下去是沒結果的,想清楚自己到底對她有多少感情,又被她耗費了多少,與其磨到最後兩個人一點感情都沒有了老死不相往來,還不如早點看開不要讓自己痛苦了

48樓:老衲的另一半

不知道喜歡他什麼才是真的喜歡。事實告訴你,像你們這樣都上大學的人瞭如果談個戀愛還這樣小孩子氣。你就得考慮婚後了。

49樓:匿名使用者

只不過是想分手,何必傷人。這女的怎麼(⊙_⊙?)這樣啊!你這人也奇怪,這樣也能原諒?

50樓:mak又要起名

去愛總比被愛的傷!放手吧!留來做炮友也行

和女朋友分手快月了,知道已經不可能了,怎麼還想起她,心裡難受,怎麼可以忘掉她呢

分了就不要牽扯了 越牽扯對雙方來說都是一種傷害的 珍惜該珍惜的就好了 或許你一輩子都不會忘了她,這是人之常情,因為你的太投入,所以只能讓時間慢慢的消磨,使它變淡,最後她的樣子會變得模糊起來,這個時間或許是五年,又或許是十年。當你遇到另一個她時,你應該才可以真正的將她放下。時間是 創傷的良藥!忘不掉,...

男朋友因為我愛疑心,和我分手了,說我們不可能在一起了,可是他仍然願意和我做普通朋友,平常也回我簡訊

只要沒有已成事實的事情都有可能,也就是,一切皆有可能。不過,他這樣的做法,有可能把你當做備胎,請謹慎。另外,一般分了就算複合了,但是 分 的這件事情 還是在你們的記憶裡,永遠的存在,因為這已經是事實。複合機會很微,說真的,如果他想和你永遠一起,就不會和你分手了 他都已經這樣說了,你還賴著他幹嘛,果斷...

女朋友跟我分手了,我找她,想要挽回,她說不可能了,她不愛我了

你不找她爸你倆也不可能了 而你找了她爸 後來她對你說的這句話就是讓你心裡後悔內疚 其實你倆不可能在一起了 她變心了 我女朋友和我分手了,我挽留了很多次都沒有用,她要我認清事實,她說不愛我了 我該怎麼辦 哭一場,第二天還是你,該咋樣就咋樣 哥們,那就放手吧,不要專死牛角尖,咱們有點志氣行不行,找不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