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談戀愛兩年,買了很多大件的貴重物品,分手後

2021-04-02 01:40:25 字數 4562 閱讀 4560

1樓:匿名使用者

曾經經歷過同樣的事情,個人認為送就送了吧,畢竟在一起時得到過快樂,要回來幹嘛?觸景生情嗎?分開了就讓對方留下對你的內疚和留戀,而不是因為咱要回來物質讓人家覺得離開是對的。

2樓:220124大熊貓

想要回去嗎?大度一點吧,既然給人家了就別要了,人家女孩子畢竟為你耽誤了兩年的青春,你這麼小肚雞腸,難怪你們會分手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意思是怎麼說一下?

4樓:魔術怪盜

這就要看你們分手的原因了。感情不和、正常分手,也不覺得他欠你什麼,建議算了。

如果是女孩有點物質,或者出軌等原因分的手,要。但是要不要的回來就真看本事了,畢竟這些東西人家不給你,你也說不出什麼理來,肯定是個勞神勞力的事兒。不過提出來沒問題,萬一就給你了。

談了一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5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6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一個動物,在一起了一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7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8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感情戀愛分手, 10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11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12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13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14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15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複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16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17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儘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18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19樓:麴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戀愛一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20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一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21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22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23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24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隻能是當做朋友。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25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戀愛期間最好不要去同居,一旦分手對雙方都是傷害!

誰能總結出來戀愛中的情侶到分手之間感情的一段話?

26樓:匿名使用者

喜歡 互相愛戀 熱戀 吵架 冷漠期 反省包容 依戀 平淡 結婚 ....

27樓:知道知心

早知道是這樣,像夢一場。

28樓:暈車女孩

戀愛時熱火朝天 ,分手時恨弱仇敵

戀愛後分手該怎麼處理自己的情緒和感情?~~~!?!?

29樓:匿名使用者

你愛過了,就麼什麼遺憾,你盡力維護你的愛,就麼什麼好遺憾,你嚐到愛情的滋味,更麼什麼遺憾。我不相信找個我愛的人不如找個愛我的人,這樣你還是會痛苦。如果愛他,就去盡情的去愛吧,雖然有傷,有痛,但是也有快樂、幸福的時光。

培養情侶之間的感情?逛街,上網,遊戲,去遊樂園,ktv,旅遊

戀愛三個月後分手,有感情,分開5天我就不想念他了,為什麼?

30樓:匿名使用者

很正常,男女的感情多為衝動,見面感覺不錯,相處後也不錯,可是時間久了就發現不合適。這個時間是不一定的,其實你這充其量叫交朋友,分開也不算分手,也就是朋友沒感情,談崩了而已,很正常。

31樓:北瞑夜

不能說愛的不夠深,正常現象,因為心傷了,所以不知不覺就忘了

32樓:本宮在你還是妃

如果你是男人,那說明你不夠成熟,如果你是女人,那說明你心還沒定下來,沒有經歷過,怎麼懂愛!

33樓:匿名使用者

你認為你自己很絕情 錯 你發問題時就己經想他了

34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中分不開i。分手後忘得快i。不是真感情

35樓:daylight冷光

因為你不是真的愛ta

36樓:匿名使用者

證明你不是真的動情了

37樓:隨緣

因為從頭到尾沒愛過他

38樓:蜜蜂

對他沒感情,可要可不要

39樓:匿名使用者

愛的不夠深,或傷的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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