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趨走的最初意思和區別步行趨走一組字初字剛開始的意思的關係和區別。迅速啊!!!!!!!!!

2021-03-04 09:14:35 字數 5334 閱讀 8517

1樓:摩﹀兲輪の愛戚

古漢語中,「行」「

走」「趨」「步」四個詞,均與行走有關,但意義不盡相同。

「趨」,《釋名》:「疾行曰趨」意即小步快行。「趨」是恭敬的表示,晚輩見到尊長、臣子朝見君王一定要「趨」,以表敬意。

觸龍朝見趙太后,「入而徐趨」,「趨」是行朝見禮。「徐趨」是因觸龍「病足」,雖「趨」,但比常人動作表現得緩慢。

「走」,甲骨文上像人甩開手腳,下像足之形。從字形看,人兩手擺動的幅度很大,像跑起來的樣子。因此,古漢語中「走」的本義即「跑」。

「葉公見之,棄而還走」,「兩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中的「走」都是「跑」的意思。「不得疾走」,是觸龍說自己跑不動了。

「奔」,急走,跑。

「行」,甲骨文像四通八達的道路形。道路是供人行走的,所以「行」引申為「行走」。《桃花源記》中有「緣溪行」,就是「沿著溪邊走。

」「恃輦而行」表明「行」是泛指行走,坐車輦也可說「行」。

「步」,甲骨文由兩隻腳的象形符號重迭而成,表示兩腳一前一後走路的意思。本義是「兩舉足也」,即兩步為步。用作動詞,表示散步。

《釋名》:「徐行曰步。」成語「亦步亦趨」即源於此。

乃自強步「,即觸龍強打精神散步。

2樓:施小莫

我們老師教我們這樣記 步就是慢走, 行就是走,趨就是顛兒上走,就是事情稍微有點急你過去就顛兒過去,走就是小跑了。

「步、行、趨、走」一組字初字(剛開始的意思)的關係和區別。 迅速啊!!!!!!!!! 20

3樓:傾墨落雨

古代的達官貴人行則有車,但是人的兩腳總不能永遠不沾地,於是關於走路古人又留下了許多規矩。這是君王貴族們「禮」的一部分。雖然歷代百姓未必照規定的那一套去走路,但文獻中卻時時可以看到與之相合的記載。

對這些規矩有個粗略的瞭解,對我們閱讀古籍無疑是有用的。

古人對走路的動作分辨得很細。例如《釋名》說:「兩腳進曰行。

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

奔,變也,有急變奔赴之也。」與今天的話對照,如果古代單說「行」,就是走;如果「行」跟「步」相對而言,行就是正常速度的走,步就是慢走。安步當車、漫步、踱步等詞語中的步字還是古義。

古代的「走」相當於現在的跑。《釋名》以「變」釋奔,是用聲音相近的字詞相訓,意在說明奔這個詞**於變,對這一點我們姑置無論,而它說「有急變奔赴之也」倒是描繪出了奔的特點:拼命地跑。

有了緊急情況時跑的速度是要比平時快得多的。劉熙只能這樣來說明,中國古代沒有百米賽跑。這是著眼於走路的不同速度所作的解釋,很好理解。

《爾雅》有另一番解釋,是從走路的地點方面說的,卻不大好理解,可是如果搞清楚了,不但對於步、行、走、奔可以區分清楚,還可以知道些古人的禮俗。《爾雅》說:「室中謂之時,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門外謂之趨,中庭謂之走,大路謂之奔。

」下面作些簡要說明。

「時」是峙(chí,遲)的借字,峙與躊、踟同,即後來常說的踟躕、躊躇,是徘徊、來回走動的意思。室內狹窄,在室中「走路」的特點是不能「一往而不復」,要想持續地走下去,只能在短距離內不斷往復。我們知道,大凡人走路急促時步子就比較小,舒緩時步子比較大。

堂上的長度、面積都不大,走路時步子應該小一些;堂上既近於室,又是行禮之所,走路的速度也不應太快。堂下的地方較大,走路可以邁大步,速度也可以加快一些。「堂上謂之行」是說在堂上要像正常行路那樣步子不大不小;「堂下謂之步」也是說每步的距離:

在堂下可以邁出像漫步那樣較大的步子。這是以通常表示速度的步、行說明邁步距離的大小。「堂下」也就是庭,為什麼《爾雅》又說「中庭(即庭中)謂之走」呢?

堂是一般的宅院都有的建築,這裡的中庭指的是宮廷之庭。《爾雅》並不是說在朝庭上一定要跑,而是說只有在朝中之庭那樣開闊的地方才有「走」的條件。「大路謂之奔」也是同樣的道理。

《釋名》和《爾雅》的解釋初看起來有點矛盾(堂上行、堂下步,堂上比堂下快),但若結合起來看,二者還是一致的,而且只有溝通二者我們才能對步、行、走等有全面的認識。

古人對行路動作的規定主要是在不同的時間地點應有不同的走法。《禮記·曲禮上》:「堂上接武,堂下布武,室中不翔。

」武是足跡,接武即向前邁的一隻腳應該在緊挨著另一隻腳處落地,腳印一個「接」一個。布即散佈、分佈,布武即足跡不相連線。翔的本義是飛翔,在這裡是比喻的說法,意思是在室內走路時雙臂的擺動要小,不要像鳥飛那樣揮動,也就是不要大搖大擺。

顯然,這些規定其實是跟《爾雅》、《釋名》一致的,也是跟室內、堂上、堂下的空間狀況相適應的。

《曲禮》還說:「帷薄之外不趨,堂上不趨,執玉不趨。」堂上地方小,不能也不必趨;執玉而趨容易脫手,把玉摔壞;帷薄之外看不到裡面的人,不見則不施禮,也無須趨。

《韓詩外傳》卷四:「晏子聘魯,上堂則趨,授玉則跪。子貢怪之……晏子對曰:

『夫上堂之禮,君行一,臣行二。今君行疾,臣敢不趨乎?今君之授幣也卑(矮),臣敢不跪乎?

』」子貢之怪,即因堂上不該趨而晏子趨,所據是正禮;晏子也有道理,是權變。《史記·汲鄭列傳》:「上(漢武帝)嘗坐武帳中,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見黯,避帳中,使人可(同意)其奏。

」以帳相隔,則雙方不著面,可以免禮,武帝不冠既無所謂,依理推測汲黯也就可以不趨。

《曲禮》明確規定「三不趨」,也就等於告訴人們:在其他地方都可以趨或必須趨。例如《曲禮》說:

「遭先生於道,趨而進;」「先生與之言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趨進、趨退,是對「先生」的尊敬。《論語·微子》:

「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孔子下,欲與之言,趨而闢(避)之,不得與之言。」接輿趨,並非是「先生不與之言」,而是相反;而「趨」避(即退)也包括對對方的尊重,並非單單是為了快點躲開。又《鄉黨》:

「趨進,翼如也(恭敬的樣子)。」

在他人面前趨,是恭敬的表示。在儒家的經典上沒有詳細開列有關趨的條例,我們從古代文史作品中可以看出,其總的原則是在尊者面前要趨,特別是在君王的面前,趨更是不可少的。例如,《戰國策·趙策》:

「左師觸龍言願見太后,太后盛氣而胥(等候)之。(觸龍)人而徐趨,至而自謝:『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見久矣,竊自恕。

』」臣見君,人門就要趨,因為一入門即是庭中。但觸龍卻是徐趨,按說這是不合要求的,因此他要宣告「病足」,說明自己趨而不疾是有緣由的。作出趨的樣子而又緩慢,觸龍就解決了「禮」與「病」之間的矛盾,開口勸趙太后讓長安君出質的話題也就有了。

一一必須結合古人對趨的要求才能看出觸龍「徐趨」中的「學問」。即使在戰場上趨的禮節也是不可少的。《左傳·成公十六年》:

「卻至三遇楚子之卒,見楚子,必下,免冑而趨風。」晉楚交戰,郤至見到敵國國君還要致敬,這是符合春秋時代的慣例的。他致敬的方式一共三個:

下車、免冑(已見第一編)、趨。趨風者,疾趨如風。這和觸龍的「徐趨」恰成對比,又過快了。

但在激烈交鋒的戰場上還要考慮到安全問題,也只能如此。

對方即使不是國君,也並非尊貴年長者,只要是值得尊重的,也要趨。《論語·子罕》:「子見齊衰者(穿喪服的)、冕衣裳者(穿禮服的)與瞽者,見之,雖少(年輕),必作(站起來),過之,必趨。

」《史記·萬石君列傳》:「慶(石慶)及諸子弟人里門,趨至家。」這是因為裡中還有鄰居、同族人,自己地位高,對他們也要表示敬重。

又:「萬石君徙居陵裡(長安里名)。內史慶醉歸,人外門不下車,萬石君聞之,不食……萬石君讓(責備)曰:

『內史,貴人!人閭里,裡中長老皆走匿,而內史坐車中自如,固當!』」依萬石君的意思,石慶不但要下車,而且應該「趨至家」。

在官場中,下級見上司當然要趨。《後漢書·儒林傳》:「[孫堪]嘗為縣令,謁府,趨步遲緩,門亭長(府的守門人)譴堪御史,堪便解印綬去,不之官。

」趨得緩慢了都要受譴,不趨自然更是不允許的了。但要求最為嚴格的還是臣在君前。觸龍病足(不管是真是假)也還要趨,即可見一斑。

首次明文規定臣見君趨大約是在漢初叔孫通為劉邦制定的朝儀。《史記·叔孫通列傳》:「儀:

先平明(天亮之前),謁者治禮,引以次人殿門,廷中陳車騎步卒衛宮,設兵張旗志(幟)。傳言:『趨!

』殿下郎中俠(夾)陛,陛數百人。功臣、列侯、諸將軍、軍吏以次陳西方,東鄉;文官丞相以下陳東方,西鄉。」此後的封建王朝基本上沿襲了這個規矩。

如果誰被批准免去這一禮節,那就是獨沐皇恩、特殊的榮耀了。例如蕭何就是歷史上第一個被賜以履劍上殿、入朝不趨的。當時還有一個周繅,並沒有什麼軍功,只是因為有一次哭著勸劉邦不要親自出徵,「上(劉邦)以為『愛我」,於是「賜人殿門不趨,殺人不死(不抵命)」。

見到長者尊者往前緊走幾步,這本是發自內心的尊敬,而一經封建統治者的利用,便成了形式,成了他們進行統治的工具了。更有甚者,《漢書·賈誼傳》上說:「過闕則下,過廟則趨,孝子之道也。

」敬人擴充套件到該人所居和死後受祭之地,也是人為製造威嚴的手法。依此看來,萬石君過宮門闕「必下車趨」,也是有經典依據的。

在封建社會中對於行路還有許多規定,例如「行不中道,立不中門」,「人臨(進門憑弔死者)不翔」(並見《曲禮》)等等,因為跟閱讀一般古籍的關係不大,就無需介紹了。

古人的「行,步,趨,走,奔」哪個更快

4樓:匿名使用者

由慢到快依次是:步、行、趨、走、奔。

「步」,古代也叫做「行」。《說文》:「步,行也。

」《尚書·召誥》說:「王朝步自周,則至於豐。」說的是周成王早晨從當時西周的都城鎬京步行出發,到了豐邑。

舊說豐邑有周文王廟,距鎬京二十五里,成王到那裡去是要將營建洛邑的事祭告文王在天之靈。

「行」,則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走」,是指普通速度的走路而言。它的速度比「走」和「趨」都慢,但也是人們最經常採取的一種速度。

「趨」,在古代漢語中是快行的意思,它的速度比「行」或「步」快,而比「走」慢介於二者之間,所以《釋名·釋姿容》說:「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但在不同的語境下,同一「趨」字又會有兩種不同的意味,一種是表示對人的尊敬與禮貌;另一種則含有鄙夷、不屑的意味。

「走」,在古代漢語中是奔跑的意思,不同於現代漢語中是指通常速度的走路。《孟子 ·梁惠王上》說到兩軍交戰,一方失敗,「棄甲曳兵而走」。這裡的「走」就是跑的意思,指逃跑。

釋義:扔掉鎧甲拖著兵器逃跑。

「奔」又可以叫做「走」,二字同義,故《爾雅·釋言》和《說文天部》都說:「奔,走也。」《國語·晉語》說「見王必下奔」,「奔」也就是「走」。

擴充套件資料

《釋名·釋姿容》「兩足進曰行。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奔,變也,有急變,奔赴之也」。

《說文》「行,人之步趨也」,甲骨文作甲四五七,為十字交叉大路之形,讀háng表示「道路、行列」,破讀xínɡ表示「行走、行動」。

因是用道路形來表示在路上行走,故「行」為行走的統稱,「兩足進曰行」,只要兩隻腳板往前邁進的都是「行」。

《說文》「步,行也」,甲骨文作甲三八八,是左右腳板各往前邁一下,是自然的不慌不忙的徐徐邁步,故有「散步、漫步、穩步、逐步」等詞,即「徐行曰步」。

然後是「趨」比「步」快,「走」比「趨」快,「奔」比「走」快。

《說文》沒有「跑」字,《廣韻》「跑,足跑地也」,是走獸用腳刨地,《西京雜記》卷四「滕公駕至東都門,馬鳴,局不肯前,以足跑地久之」。今杭州的「虎跑泉」相傳是老虎刨出來的。直到唐代以後,「跑」才用於奔跑義,唐馬戴《邊將》詩「紅韁跑駿馬,金鏃掣秋鷹」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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