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老公有那個女兒,我和我老公因為感情不和,經常吵架打架,也因為這樣我們把離婚證毀了,但是現在我想

2021-03-28 21:48:55 字數 4465 閱讀 8160

1樓:

恩愛的夫妻是情投意合,不情投意合、經常吵打就不是夫妻,所以你們必須離開,再找到自己恩愛的夫或妻。你可以和他認真交流交流,和他說明白:」咱倆不是恩愛的人,結婚是錯誤的。

為了今後的幸福,咱倆離婚是最好的選擇,這樣對你我的人生才是幸福的。「

2樓:匿名使用者

進一家門 出一家門 很不容易 一定要考慮好 你就敢保證你跟他離婚了以後 你跟別人就會過的幸福嗎 你還有個孩子 為了孩子想想

3樓:匿名使用者

和他理智地談一談,如果後悔了,如果想好好過,就拿出個好好過的樣子來,和和睦睦地過日子,就算為了孩子也不能經常打鬧。如果做不到,那就只能離了,不然大人孩子都遭罪。你們的婚應該是結得比較草率。

4樓:金

如果你們離婚會對你女兒有影響

我和我老公結婚一直感情不和睦,經常吵架打架我們就離婚了,我們有兩個女兒,大女兒13歲了,二女兒11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前夫是不想跟你有任何關係了,對你二女兒還是一樣對待她早晚會明白,還要安慰你大女兒讓她不要恨妹妹,說她還小長大會明白,至於對她的爸爸就隨便了,時間會證明一切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叫孽緣、他當年多愛你,現在就有多恨你。你肯定有錯,思過。

7樓:qzz夏日傾情

做好自己該做的,長大了她會懂的,會理解你的

8樓:振動棒的快感

我感覺這種不對,不管怎麼也不能對自己女兒這樣!

9樓:澎湃小女人

找機會和你老公談談 或者和你二女兒談

10樓:a小氣包

為了孩子只為付出,你也不愛孩子了不是嗎,如果你愛他們,就算你的日子在難過為了孩子你也可以堅持,單身父母的孩子你知道多痛苦嗎,

11樓:手機使用者

你們為什麼感情不和,是因為你做的不夠吧!沒有做到一個妻子和一個母親的責任吧!

12樓:手機使用者

必競是小孩,不要理她

我和我老公經常吵架,我們有兩個女兒,我想離婚,但是他不想離,我該怎麼辦

13樓:執子之手

如果你能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申請離婚的,

14樓:我知道

有小孩就要多為小孩著想,何況是兩個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對兩個女兒負責任

你好,我們結婚有四年了,我們有個女兒三歲。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合老吵架,我還經常被他打,所以我要離婚,

16樓:丁俊濤律師

你好,法院會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判決子女由哪一方撫養。

我和我老公結婚以11年了.女兒也10歲了.因為二人性格不和經常吵架.我想和他離婚.但是我們房子產權還是他父

17樓:日清月朗

他父親過世後的財產繼承:他母親,與他本人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你的女兒與你沒份。內

關鍵在於你容們結婚是在他父親死後,還是死後。

如果結婚日期是在他父親死之前,那他所繼承的房產部分產權,就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你有份。

如果結婚日期是在他父親死之後,那他所繼承的房產部分產權,屬於婚前財產,你沒份。

18樓:竺神

協議主要就兩條

1)孩子歸屬及撫養費

2)其他自願協議的內容

新法規定,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因夫妻離婚而分割,離婚後仍歸一方所有。 各地政策不同,以當地為準。

19樓:文之哀傷

11年的夫妻就這樣完了,你心不痛麼??能過就算了!!

和我老公已經分了3年多了因為我們感情不和經常打架,吵架一直沒好過也好不回去瞭然後讓他離婚他也不離婚

2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起訴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於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准予離婚。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哪些情況屬於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此條與新婚姻法第32條二款四項規定不同,已不再適用,編者說明)。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以上就是對「起訴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以及「哪些情況屬於夫妻感情破裂」相關問題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其實起訴離婚的程式比較簡單,只要符合民事訴訟程式的離婚訴訟都能被法院受理。但是想要拿到法院的離婚判決確實非常困難的事情。

很多當事人因為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最後法院都不準予離婚。

21樓:醉意昏沉

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 有時候放手也是一種幸福 既然他都已經提出分手了 也不見你了 還是算了吧 如果他心裡真的很愛你 你不去找他

22樓:偶然是你的

因為沒新鮮感了啊!換一個體位試試吧

23樓:匿名使用者

分局兩年就可以離婚了

大年初六,和媽媽吵架了,就因為我和一個相親物件,,才剛相處,我媽就讓我訂婚,我是想現在還沒感情,相

24樓:夢帥星

你媽也是為了你好,希望你早點結婚你得理解,你不想早結婚就先互相瞭解一段時間吧!要是覺得合適了在結婚,也為了自己以後的幸福!

我有老公,但是,我和老公沒感情,經常吵架打架,我現在喜歡上了別的男人,我該怎麼辦?

25樓:點點

離乾淨了再和你喜歡的人在一起,不過你不會喜歡有家事的男人就好!出一家進一家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望考慮

26樓:匿名使用者

防著你老公知道收拾你

27樓:檸檬丶嘟嘟

沒感情為什麼會在一起?

我因跟老公性格不和,經常吵架,打架,致使我們的感情完全破裂,我該怎麼離婚好呢?

28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先得找律師問一下看看你那合同是否有效,然後要注意偷偷收集他打你的證據。

29樓:雅士文苑

具體情況,問下當地的民政局。

30樓:迷你

不平等怎麼還籤啊,既然到這個地步了 找律師諮詢一下

31樓:討厭吵鬧

起訴咯。自擬不受法律保護的吧,你去相關部門諮詢下吧

3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想離,而且想得舒服,找一個律師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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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得問你老公了。他生活了這麼久自己媽媽喜歡姐姐還是他,他肯定很清楚。而且就算婆婆喜歡姐姐,肯定是因為姐姐對她很好吧。別瞎想了。只要對你的太度良好,就不要重視錢財上的東西,一家和睦才是最重要的,都說家和萬事興,好好的對待婆媳關係,你們過的才幸福 希望採納 只要你老公對你好 你對你老 公好就夠了 你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