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沒有感情的婚姻還有必要繼續下去嗎家人都不同意離婚我該怎麼辦好煩這樣下去我

2021-03-28 04:41:30 字數 5886 閱讀 8291

1樓:強迫自己快樂

關鍵要看有沒有

孩子,如果沒有孩子,那麼你未來的路還有很長,沒有感情的婚姻還要繼續折磨你。這樣對你對他都不公平。如果沒有孩子,建議你頂住家裡的壓力離婚。

如果有孩子,或者是,彼此都覺得還有修好的可能,那就靜下心來再試一試。多發現對方身上的好處。

2樓:王瑞玄

那你當然結婚是奔錢去的?總有目的。現在目的達到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相離就離吧,畢竟在一起也沒有意義了。

4樓:櫻花蓮殤_茗

你的美好生活才剛剛開始,不應該為了一段沒有感情的婚姻而放棄才剛剛開始的美好

5樓:趕著蝸牛去爬山

坦白說啥叫感情。二個人齊心協力為了一個家庭好這就好了。現在的他對你不好嗎???打你?罵你嗎??

6樓:最後的傾訴

婚姻久了,是親情!別被外在因數影響自己!日子過久了,跟誰都是一樣,左手石手雖然沒感覺,但失去哪一隻都會不習慣,都會痛得不行!

7樓:匿名使用者

對你好,就麻煩你換種心態

8樓:白羊真心對你

一個杯子碎了粘的再好也不如從前了

9樓:防排煙空調

不要管家人了,必須離婚。

10樓:手機使用者

女人一輩子不就是結婚生孩子嗎

11樓:手機使用者

離婚了你就可以解脫嗎?有小孩嗎?很多向題要去想,離了之後能找一個好的嗎?你們缺少勾通

12樓:歐陽不點

其實很簡單!你己經給出了答案,在如今人類社會祟尚自由,真愛的前堤下,任何令單方,或雙方都痛苦感黨不到愉悅,甚至有產生厭忢……那就該平復自找內心的情感與責仼感如不可調合!那就你懂得……

13樓:花無缺

幸福和痛苦其實離我們很近,這看我們如何選擇,沒有愛的婚姻就像穿了一雙小號的鞋,又擠又疼

14樓:ッ緋色ぁ琉璃

沒必要,沒感情還不分手,就算好了搞不好會。。。。。。。

15樓:獅子j哥

可是你要現在找到愛你得人才好離婚,不然很寂寞

16樓:手機使用者

你是男的女的啊,應該和對方多磨合,我感覺你們的**不是很和諧,不然怎麼會沒感情呢

17樓:匿名使用者

按自己想法做,人的一輩子也不長,不能苦了自己。

18樓:手機使用者

早知今日何畢當初,不負責任,為小孩想想,

19樓:清風

兩個人協商好,家人那也就好說了

20樓:大叔

千萬別瘋類,瘋了就不可愛了,趕快過自己想要的生活,人生苦短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為自己活得,不是麼?

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22樓:北京家理律所

我要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23樓:金果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24樓:華律網

一方不同意能離婚

,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法院調解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二、法院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2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從理論上講,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不影響婚姻的解除。

但既然是訴訟離婚,那麼法庭判決是否離婚的前提是感情確已破裂。

通常情況下,法庭將先行調解,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比如你媽媽),堅持有婚姻基礎,感情尚未破裂;而你爸爸又無法舉證你媽媽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則法庭一般不會採信你爸爸的訴求而作出不準予離婚的判決。你爸爸即使有異議而提起上訴,也不會得到支援。而你爸爸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也必須是在不準予離婚判決生效六個月後。

屆時,你媽媽如果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或證明來支援她感情尚未破裂的主張,法院將依法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

你爸爸撤訴再起訴,仍然是一次訴訟,訴訟過程會如上所述。

至於你父母離婚**,與子女無關,尤其是你已成年,不涉及由誰撫養,撫養費多少,如何支付等具體問題,所以,不會要求你出庭。

十分理解你不想父母離婚,家庭破裂的心情,希望你能夠抓住你爸爸同意撤訴和平解決問題的時機,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妥善做好你爸爸及你媽媽的工作,摒棄前嫌,放眼未來。一個完整的家,對你們全家都是彌足珍貴的。

26樓:法加家律師服務

首先,離婚起訴不意味著一定會判決離婚。若你媽媽不同意離婚,可收集感情未破裂的證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了法院審理案件時,應當判決離婚的五種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只要出現以上情形,就應當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就應該判決離婚。

在實際離婚案件中,法官判定感情是否破裂,一般有兩看——看事實/證據、看態度。

建議你媽媽求助專業律師幫助收集感情未破裂的證據及應對可能的離婚訴訟。

其次,你爸爸外地工作不屬於分居。

但需注意,一般情況下,認定夫妻分居的條件有三個:

(1)夫妻分居;需要事實證據或對方承認;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這點很重要,目前來看你爸爸是因為工作原因外地居住,而不是因感情原因分居。

(3)分居已滿2年。

第三,若你出庭也僅僅是作為證人,不會對個人產生影響。父母出現感情問題,你希望家庭完整的心情非常能理解,建議你和父母都溝通下,看矛盾是否有其他解決的辦法。

若爸爸執意起訴,建議你和你媽媽也儘早打算。

2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一方不願意離婚的 ,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另外,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28樓:娟娟

你好,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判決離與不離標準。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實破裂一般會從兩人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以及夫妻現狀等各方面綜合考量,不以另一方是否同意為判決標準。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幾種情形皆為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標準。你父親雖然只有過年回家,但是不算分居。不符合《婚姻法》第32條第4款的情形。

你父親第一次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再判離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第一次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不會支援離婚的。你父親只能等6個月後再次起訴,這時候法院判離的概率很大,因為此時二次起訴,法院會推定你父親和你母親的夫妻感情確實破裂。

另外,父母離婚是他們雙方的事情,一般不需要你出庭作證的。只有涉及到撫養權問題時,法官可能會詢問你的意見,鑑於你已經成年,所以不會牽涉到撫養權的問題。

我和老公沒有感情了,想離婚但他不同意我應該怎麼辦

29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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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形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如果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係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於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

訴訟離婚制度有下述特徵:

第一,訴訟離婚有著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也必須執行法律規定的條件,並以此為據裁判是否許可當事人離婚。

第二,在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准予離婚取決於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決准予離婚,也可以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請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調解和判決,在發生法律效力後,即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和判決書中所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女方離婚訴訟離婚的程式為: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一段沒有感情的感情還要繼續下去嗎

其實感情這個事情真的不好說,如果真的是感覺沒有必要繼續下去的話那也考慮結束,個人感覺不管做什麼樣子的選擇還是要換位思考下,考慮下你們現在所處的情況,再綜合下看看你們是不是真的不能繼續下去 我覺得不用繼續下去了,都沒感情了,兩個人還在一起的話,這樣只會讓兩個人痛苦的 回覆的這些人我認為zm198506...

說說如何去面對一段沒有感情的婚姻

我認為戀愛就是不斷滿足彼此需要的過程。當你滿足不了對方需要的時候,自然被淘汰出局。這個需要是多方面的。比如認識初期,他只需要你漂亮,溫柔等等。認識中期,他則需要你收斂自己的性子,不要作。認識後期,他需要你理解他工作的繁忙,不增加困擾。當然,我說的這些只是極小的一部分。但是,這就說明在戀愛的過程中需求...

這樣的感情還有必要繼續嗎,這樣的感情還有必要繼續嗎?

呵呵,這有點難度,不過她也不一定真的就和那個老男人有問題,但很多女人很現實倒是真的。如果感覺自己受不了,那就先分開試試,或者要直接說清楚,因為你們現在已經產生矛盾和隔閡,所以就算仍然繼續下去,也會有矛盾不斷產生的。清醒些。離開 也許是你最好的答案 你女友跟那個老男人之間肯定有些瓜葛的,只是不知道是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