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同居兩年了,現在不租不住在一起了,感情還能回去嗎

2021-03-27 02:34:31 字數 6314 閱讀 9867

1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久了不在一起是會變淡的,你們是因為經濟暫時分開,如果你們的愛情的基礎牢固就不用怕,偶爾吵架也是正常,還是努力賺錢趁早結婚。

2樓:匿名使用者

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是耍流氓,既然同居了兩年,感覺可以就結婚吧,為什麼還分開,聯絡少了,關係就淡了,最終就分手了。不要說什麼沒錢結婚,結婚不一定需要那麼多錢,沒錢就簡單一點結婚。

3樓:匿名使用者

跟她說明原因就可以了,你們相互真的都有感情的話,應該會一起想辦法的。除非你們相恨或者各自有其他物件的話,那就可能會慢慢變淡。如果不是那還是會有感情和期盼的

4樓:寶馬大樹

這要看你怎樣想了,如果她沒有對你失望透頂就可以啊。

5樓:我乃孫大聖是也

現在信用卡欠了不少錢,經濟也不好就別『租』了

6樓:老千

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你們之間不會連房租都沒有吧?

和女朋友同居,再和自己兄弟合租是不是不太好?

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好的啦!本就不方便,你倒無所謂,但你女朋友開處處不方便是必然,人家一個女人陪著你一幫男人混想想都清楚如何感受。

8樓:可愛的半生笛

是的。你女朋友肯定希望過兩人世界,突然多出來一個人,她肯定會覺得不好。

而且你兄弟在的話,你和你女友在一起就得在意很多東西,比如說話的時候不能太隨意,做事的時候不方便,有時候說悄悄話都像揹著別人一樣。

如何你兄弟有物件還好,沒有物件,人家每天面對你和你女友也會很尷尬的。

9樓:扶湛藍

如果我是你女朋友肯定是不樂意的,兩個人在一起是很美好的,多了一個人很多事都不方便,,況且如果你不在家,就你你女友和兄弟在家獨處你放心嗎

兩個人同居過分手後還合租在一起 還能和平相處 我是愛著他的 但是他說不愛我了 是真的不愛了嗎

10樓:馬特雷波迷

不用bai著急呀,他是在du搞冷暴力呢!!!

只要zhi

你們還合租在一起,dao只要這個房版子裡只有你們兩個權人,那你們複合則肯定是大概率的事情。

只要他沒有帶異性來他的房間裡過夜,那就說明他至少目前並沒有新的床上用品。從側面講,他也是在給你看呢。

而如果你帶異性在你的房間過夜,那就真有可能你們之間徹底沒戲了。

所以,你該一如既往,和他比比誰的忍耐力更強大呀!!

話說回來,如果你不怎麼愛他,倒是不建議你去愛一個氣量這麼小的男士。除非你犯了人品方面的錯誤,如出軌。

11樓:i_純屬路過

求你走吧。

當你這麼問的時候,你心裡就有答案了。

無非是給自己找那麼些怕後無內繼人,怕孤獨容,怕思念忘不掉,怕沒人聊天分擔,怕沒錢,怕沒人支援…之類一些破理由。

你呆在這裡,除了以上怕的都得不到以外,還要忍氣吞聲無法做自己。

你丟了十塊錢,不會為了丟了十塊錢停止賺更多的錢。

也請你不要為了十個悲傷的小時停止擁有更多的快樂。

因為沒有意義。

離開那些不尊重不愛自己的人吧。

不愛你的人會覺得你做得對,而渣男又會覺得你好了想要回頭。

沒必要浪費給這些不看好自己的陌生人。

12樓:孤雁範海賓

既然已經分手了,為什麼要還住在一起?分手就分的徹底些。

13樓:孤身在天涯

如果他是新女友了,就是不愛你了。畢竟你們曾經在一起過,現在還能在一起。可能因為其他方面的原因要分手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可能是吧,住在一起是不是滿足生理需要。可以自己另租個地方,再看他的表現,確實感情還有沒有。

1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他不愛你了。沒有必要住在一起。要早點離開他。

16樓:董公子的科技

離開吧,姑娘。

對你好,對他也好。

17樓:雲上花海

不清不楚的相處在一起,真的沒意思。你應該往前看離開他,估計把你當成備胎了。

18樓:遠遠

男生說不愛了,就有九成不愛了。人與人不同,像我,對你的所有希望都覆滅之後,就再也點不燃了。

跟女朋友在一起五年了。同居了五年。但是由於工作的原因。我們都自己租了房子。她說她跟他姐姐住。但是前

19樓:

是誤會就要去解開,不是誤會就不能冤枉人,誰沒有一個聊的很好的異性朋友呢?倆人之間要有信任,事情要問清楚再說

20樓:深擁就別推開熱吻就別冷

快點理智的結婚吧給她一個安穩的家?不要拖得太久,我以前談一個女朋友也是在一起同居了五年,最後分手啦,就是因為感情太久了,容易發生問題,結婚了就不一樣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沒的挽留餘地了,相信我,已經預謀很久了的,分居絕對是你女友在中間施壓力讓你覺得實在沒辦法一起了。

22樓:百度使用者

你們該好好溝通了,五年同居不能代表什麼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只有問你自己 你愛她嗎?或者她愛你嗎?

24樓:村正

距離產生的通常不是美

我男朋友原來和我同居,現在不租房子了怎麼辦我想和他一起住,不想住宿舍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看看再和別的朋友合租個房子啊。他不租了肯定是有原因,也許是經濟壓力大呢。不要全指望他。

26樓:匿名使用者

他現在不租房子了,你可以租啊,如果有經濟實力的話,但是你要弄清楚他為什麼不想和你同居了,是金錢的問題還是感情的問題,這個一定要先弄清楚。

27樓:晚霞夕照

你想的和他想的是否一樣?告訴你一個真理:

未婚同居,女生原來公主的地位,就變成了女僕。

如果未婚先孕,女生的地位就會繼續下滑,由女僕變成了女奴!受傷害最重的是女生!

我和女友在外面租房子住在一起算是非法同居嗎 我們都是大學生 如果不算那非法同居指的又是什麼

28樓:五年後的之後

屬於非法同居,但是你情我願,又沒有人管的情況下,非法同居一般是不會被處罰的。

非法同居,現在應當稱為——非婚同居,第二種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領證有配偶跟異性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種同居行為

法律概念

1、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典型的同居關係。

2、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開的同居關係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規定1、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1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1、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沒有配偶的男女(男男、**),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

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

3、離婚後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係。

4、已登記結婚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事實婚姻關係,或事實婚姻關係的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關係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實婚姻關係,凡前一個婚姻關係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無論其重婚行為是否構成重婚罪,

均應解除後一個婚姻關係。前一個婚姻關係的一方如要求處理離婚問題,應根據其婚姻關係的具體情況進行調解或者作出判決。

5、審理事實婚姻關係的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係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6、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29樓:匿名使用者

算非法同居的。

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

非法同居現在有兩種情況:

1、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是已婚領證有配偶跟異性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種同居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非婚同居現象大量存在,中國現行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非婚同居現象的法律保護的規定甚少,不能很好的調整他們之間的關係,也不能更大限度的保護弱者的利益。

對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解除同居關係,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係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這僅解除了雙方的身份關係。

事實婚姻與同居關係較容易混淆,兩者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在:

1、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事實婚姻要求男女雙方必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雙方結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實質要件,與結婚登記不同的是僅在於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而同居無此要求。

2、兩者的法律後果不同。一旦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與合法登記締結的婚姻同等對待。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的財產亦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同居關係依法應予以解除。

3、兩者的身份關係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視同夫妻關係,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雙方為非法的,雙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關係,所生子女為非婚生子女。

30樓:特特拉姆咯哦

二者的關係就是「同居關係」,

非法同居,現在應當稱為——非婚同居,第二種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領證有配偶跟異性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種同居行為

法律概念

1、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典型的同居關係。

2、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開的同居關係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規定1、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1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1、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沒有配偶的男女(男男、**),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

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

3、離婚後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係。

4、已登記結婚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事實婚姻關係,或事實婚姻關係的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關係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實婚姻關係,凡前一個婚姻關係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無論其重婚行為是否構成重婚罪,

均應解除後一個婚姻關係。前一個婚姻關係的一方如要求處理離婚問題,應根據其婚姻關係的具體情況進行調解或者作出判決。

5、審理事實婚姻關係的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係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6、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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