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孕期被公司以無故礦工為理由辭退,已申請仲裁,仲裁過程中,我應該注意什麼?可以申請哪些賠償

2021-03-22 06:18:50 字數 6038 閱讀 6091

1樓:風中小白雲

女員工三期不是尚方保劍,勞動合同法,第40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中說明,員工嚴重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你請假,你怎麼能讓別人代請,這明顯就是一個錯誤的決定。

被辭退後仲裁期過了可以走法律途徑嗎

2樓:資深仲裁員大鵬

超過了仲裁的時效就沒有啥辦法了,法院不會直接受理勞動爭議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試一下看法院是否會受理

實習生被辭退可以申請法律仲裁嗎

4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對於勞動爭議的解決方法,我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作了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根據這項法律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雙方解決不成時,通常有三種解決方法:

一是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本單位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中,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式,不經勞動仲裁,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5樓:呂艾

【1】你沒有正式參加工作,學籍等關係還在學校,還沒有真正畢業。

【2】沒有和公司形成勞動關係,不適合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內容,用來對待你和公司的關係。

【3】你要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不會受理,要求雙倍工資,沒戲。

【4】平息怒氣和怨氣,再找份工作去實習,增加些經驗和教訓,是好事。

只要公司沒有少給勞務費,就行了。

6樓:

公司招用在校大學生實習,不屬於建立勞動關係,也就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不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仲裁,但是實習不是勞動法的範圍。

縱橫法律網-上海凱曼律師事務所-周雪峰律師

8樓:匿名使用者

實習期不是試用期。試用期最長半年,被無理辭退當可以要求賠償。問題是你是實習期啊。

仲裁之後公司辭退我

9樓:錢錦波

你好,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公司辭退你,勞動仲裁也無法為你主張權益,而且,之前已經和公司進行過勞動仲裁,公司是以你不籤勞動合同辭退你,本身你無法證明公司的違規,所以,公司辭退你,通過勞動仲裁需要自己舉證,證明公司不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前提下,辭退你。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公司需要賠償n+1的月薪(n為在公司服務的完整年限)。

10樓:排排座分果果

你好,如果是公司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經濟賠償金。

11樓:讓責任告訴理想

如果是公司違約解除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勞動仲裁期間公司可以辭退員工嗎

12樓:華律網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享有勞動仲裁請求權。如果雙方當事人發生勞動爭議的話,是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的,那麼勞動仲裁期間有工資嗎?仲裁期間要不要支付員工工資,關鍵看幾個條件:

一是看勞動關係是否存續;二是看員工有沒有提供正常勞動,如果兩個都有,那麼用人單位就應當發放相應的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為員工申請勞動仲裁剋扣員工之前正常工作而應得的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執意不給,那麼在仲裁**時,勞動者可以追加仲裁請求:即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資。

如果在仲裁期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已經終止的當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資。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導致勞動關係不存續的,那就要看勞動者個人訴求,勞動者訴求恢復勞動關係被支援的,則仲裁期間是有工資的;勞動者訴求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資了。

1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首先需要確定辭退理由,辭退理由決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如是經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所服務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賠償金。

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的部分為一個月工資。如用人單位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過失性)辭退,則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4樓:山人老施

勞動者依法提起勞動仲裁後,仲裁期間用人單位是否需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呢,需要依據勞動者提起的仲裁請求決定。如勞動者在被用人單位辭退後,仲裁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則說明勞動者認可勞動合同關係被解除了,只是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理由是否合法合理存在爭議,如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理由無法定或約定依據,則構成違法辭退,需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違法辭退的賠償金是建立在勞動合同被解除的寄出之上,勞動合同關係被解除了,用人單位則無需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5樓:麼麼噠

如果遇一家公司發生了這樣的糾紛,還是提前離開比較好,因為你是弱者,不可能面面俱到,就算是法律,也是給那些擁有質行能力的人的保障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老闆隨便辭退員工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辭退的話,也是需要賠償員工經濟損失。可以通過法律諮詢貼吧,去詳詢勞動 方面法律人士,去分析下你的情況。

18樓:福恩法律人

公司辭退你的理由是什麼呢?

口頭辭退,仲裁的時候如果公司不承認辭退怎麼辦?

19樓:匿名使用者

口頭辭退不具有法律效力,應當要求用人單位出具書面證明,未出具之前按時上下班,用人單位不安排工作的,向勞動監察投訴要求責令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勞動監察介入之後,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出具解除合同證明,均有了證據,才好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主張權利。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辭退之後就不出勤,到時候用人單位不承認口頭辭退,按曠工處理,勞動者無法證明辭退行為存在的反而承擔不利後果。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仲裁:我被公司違法辭退的過程已經錄音了,可公司因為知道我要仲裁還造假證

20樓:匿名使用者

1、你有銀行工資轉賬單,只要轉入的戶頭是你們公司的,這能證明你的合法工資收入,那麼你公司造假的工資單是不可採信的;

2、出勤是由公司負責舉證,要是所舉證不能證明是正確的,那麼偽證是要承擔不利的後果的,你可以通過你的工資推算出你的出勤,然後再反駁公司的證據。

3、錄音是能作為證據的。

4、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申請,要求公司承擔違法辭退你的法律後果(經濟補償金)。

注意儲存好證據呀,哥們,沒證據你就是有理也說不清。

21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仲裁,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公司如果造偽證,你在勞動仲裁時可以質證,對假的書證,可以申請鑑定,如果鑑定結果證明對方造假,可以追究偽證的法律責任;

2、勞動仲裁的裁決,依據的是事實依據與證據支援,不要怕對方 做偽證,虛假的證據都是可以通過技術手段辨別出來的,這些不會影響勞動仲裁裁決的結果;

3、法律依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十八條 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依本規則第十七條規定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仲裁庭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

第十九條 承擔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應當在仲裁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據。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二十條 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仲裁委員會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參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員會認為有必要的,也可以決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收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該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

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

22樓:匿名使用者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證明效力還是有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3樓:

1,跟我曾遇到的公司情況差不多,你的證據都有公司的公章的。公司單方面的假證沒有法律效力的。2,錄音效果不太好,可以聽清就行了,完全可以贏的

24樓:

和我聯絡,我來幫你

如果還有問題,你再來問我,如果你滿意,請採納我的答案。

口頭辭退怎麼勞動仲裁

25樓:匿名使用者

口頭辭退不具有法律效力,應當要求用人單位出具書面證明,未出具之前按時上下班,用人單位不安排工作的,向勞動監察投訴要求責令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勞動監察介入之後,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出具解除合同證明,均有了證據,才好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主張權利。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辭退之後就不出勤,到時候用人單位不承認口頭辭退,按曠工處理,勞動者無法證明辭退行為存在的反而承擔不利後果。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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