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吸毒被拘留過一次,但是出來沒有讓我社群戒毒,我三年後要怎樣消除吸毒管控

2021-03-20 07:19:16 字數 2007 閱讀 6066

1樓:果果感覺果果感

你好,第一次吸毒被抓,出來後沒有人來找你籤社群戒毒,這樣最好,省去三年內到社群定時定點報道驗尿,測你復吸沒有,三年後你可以到戶籍地派出所,遞交書面申請取消吸毒人員公安網上動態管理,派出所不行你可以向當地禁毒支隊遞交申請,每個地區現在情況有不同,但是基本程式是這樣的,口頭不行,最好書面,前提你必須徹底戒毒啊,祝你健康快樂的生活,

2樓:迴天的魂

沒錢沒毒癮錢全交工,做點別的事分散注意力

3樓:喬治亞的貓

您可以向管轄派出所申請,開具無復吸證明,向上級單位彙報。

吸毒被拘留過一次,但出來後沒有被要求社群戒毒,三年後要怎麼取消動態管控?

4樓:看聶小倩

如果當事人因吸毒被拘留,出來後被責令社群

5樓:王嘉樂

你弄明白了嗎 我也不清楚怎麼弄 就被抓一次 也沒要求社群戒毒 該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弄明白啦嗎,我也和你一樣,不知道要怎麼辦

吸毒被抓拘留過一次,沒有社群戒毒身份證會設動態管控嗎? 10

吸毒被拘留過一次,沒有被要求社群戒毒,三年後沒有再次吸毒記錄的可以去申請取消動態管控嗎? 10

7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是行政拘留,不屬於社群戒毒,但是取消管控的機會不大,

8樓:我自深淵哭喊

1、吸毒行政案件一經局裁處理都要將嫌疑人資訊錄入全國動態管控系統的。 可以通過購買高鐵車票或者住宿登記等方式查驗是否被管控!

2、被錄入全國動管系統的,一經發現任何公安機關根據「逢嫌必檢」規則都有權力要求現場尿檢。

3、這個全國動管系統是全國聯網的,其刪除或修改許可權早就收歸到省公安廳一級了,就是說省廳及公安部才有許可權修改刪除,並不容易刪掉,但是隻要你沒有在吸食了,不管**公安機關查處尿檢,都不怕。

9樓:x無聊的人兒啊

兄弟我和你情況一樣,你怎樣了,可以辦嗎

10樓:窟摩

禁毒法三十三條規定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社群戒毒,但是有些在問詢做筆錄時的按吸毒情況的程度來鑑定沒有成癮的就不需要要求社群戒毒,有些是第一次吸毒就被抓,可是沒有社群戒毒的人員身份一樣被動態管控,在實踐中出現偏差時應該修改規定,對於沒有責令要求社群戒毒令的人員,資訊保密的可查有吸毒史,但是應該取消管控,如後有二次拘留再強制戒毒和簽訂社群戒毒,三十三條針對是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才可以責令社群戒毒,三年後申請取消動態管控,對於吸毒沒有成癮的人員,就不需要要求社群三年報到,可是身份永遠被管控,規定沒有說清楚這些沒有要求被社群戒毒的人員該怎麼解決身份被管控的解決辦法。這是一不完善的三十三條。

吸毒被強戒了兩年,但出來後沒有被要求社群戒毒,三年後要怎麼取消動態管控

11樓:郭郭軒軒軒

不可以。需要公安系統裡的記錄消除才可以

12樓:如影楓林

去當地公安局禁毒科解除。

吸毒被拘留過一次但沒有被要求社群戒毒的人的身份證會被動態管控嗎? 10

13樓:我自深淵哭喊

吸毒行政案件一經局裁處理都要將嫌疑人資訊錄入全國動態管控系統的。 可以通過購買高鐵車票或者住宿登記等方式查驗是否被管控!

被錄入全國動管系統的,一經發現任何公安機關根據「逢嫌必檢」規則都有權力要求查驗尿檢。

所以並不是說吸毒後被社群戒毒的人才會被錄入全國動管系統,只要吸毒被查處了就都會被錄入該系統!而該系統是全國公安機關聯網的,在一個地方被處理過,全國都能查到,查處時間地點處理方式等。所以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絕對不能再吸食毒品了,已經發現,就可能被送去強制戒毒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會的,只要有過紀錄的就會在某些特定的場合受到監管了。所謂一日吸毒終身戒毒就是這個意思。

吸毒被拘留過一次但是沒有被要求社群戒毒的會對我的身份證進行動態管控嗎

這說明你還沒有定型,至於以後的身份證有麼有被監督,那是肯定要的。吸毒被抓拘留過一次,沒有社群戒毒身份證會設動態管控嗎?10 吸毒被拘留過一次但沒有被要求社群戒毒的人的身份證會被動態管控嗎?10 吸毒行政案件一經局裁處理都要將嫌疑人資訊錄入全國動態管控系統的。可以通過購買高鐵車票或者住宿登記等方式查驗...

被拘留過5天的人能參加駕考嗎,第一次吸毒被抓拘留五天還能去考駕照嗎求解釋

看是因為什麼被拘留的唄 吸毒的肯定是不行的,其他應該都沒事的 根本沒有關內 系的啊 容 不過話說回來,吸毒怎麼可能只被拘留5天那麼輕呢,哈哈 估計我要捱罵,哈哈,嘴太損了 我是去年6月份報考的駕校,從報名到下證,壓根沒有類似檔案審查的環節。所以放心吧。2013年第一次嘛所以只駒留了5天,不知道能不能...

我從來沒有吸毒也沒有犯法更沒有被拘留過,今年回家過年的時候在

如果自己沒有吸毒,卻被 納入吸毒人員動態管控系統,當事人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機關提出異議,由 對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如果確實出現錯誤,就應該取消。相關規定 公安部關於對吸毒人員動態管控系統資訊能否作為認定吸毒史證據問題的批覆 公復字 2012 1號 浙江省公安廳 你廳 關於吸毒人員動態管控系統資訊是否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