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妻多妾」制中妻妾的地位有何不同

2021-03-20 06:42:09 字數 6100 閱讀 8460

1樓:匿名使用者

多妻之原,起於男子的淫侈。生物界的事實,兩性的數目,常大略相等。婚姻而無禁例,或雖有禁例而不嚴密則已,若既限定對於法定的配偶以外,不許發生性的關係,而又有若干人欲多佔異性為己有,則有多佔的人,即有無偶的人。

所以古今中外,有夫婦之制的社會,必皆以一夫一妻為原則。但亦總有若干例外。古代貴族,妻以外發生性的關係的人有兩種:

一種是妻家帶來的,謂之媵。一種是自己家裡所固有的,謂之妾。後世媵之實消滅,故其名稱亦消滅,但以妾為配偶以外發生性的關係之人之總稱。

媵之義為送,即妻家送女的人,並不限於女子,如伊尹為有莘氏媵臣是。與婿家跟著新郎去迎接新娘的御相同。媵御的原始,實猶今日結婚時之男女儐相,本無可發生性的關係的理由。

後來有特權的男子,不止娶於一家,正妻以外的旁妻,無以名之,亦名之曰媵,媵遂有正妻以外之配偶之義。古代的婚姻,最致謹於輩行,而此規則,亦為有特權者所破壞。娶一妻者,不但兼及其娣,而且兼及其侄,於是有諸侯一娶九女之制。

取一國則二國往媵,各以侄娣從。一娶九女之制,據《白虎通義?嫁娶篇》說,天子與諸侯同。

亦有以為天子娶十二女的,如《春秋繁露?爵國篇》是。此恐系以天子與諸侯同禮為不安而改之。

其實在古代,天子諸侯,在實際上,未必有多大的區別。《禮記?昏義》末節說:

天子有一後,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案《昏義》為《儀禮?士昏禮》之傳,傳文皆以釋經,獨《昏義》此節,與經無涉;文亦不類傳體;其說在他處又無所見;而適與王莽立後,備和、嬪、美、御,和人三,嬪人九,美人二十七,御人八十一之制相合;見《漢書?

莽傳》。其為後人竄入,自無可疑。《冠義》說:

「無大夫冠禮而有其昏禮?古者五十而後爵,何大夫冠禮之有?」五十而後娶,其為再娶可知。

諸侯以一娶九女之故,不得再娶,《公羊》莊公十九年。大夫若亦有媵,安得再娶?管氏有三歸,孔子譏其不儉,《論語?

八佾》:包鹹雲:三歸,娶三姓女。

即系譏其僭人君之禮。所以除人君以外,是決無媵的。至於妾,則為家中的女子,得與家主相接之義。

家族主義發達的時代,門以內的事情,國法本不甚干涉。家主在家庭中的地位,亦無人可以制裁他。家中苟有女奴,家主要破壞她的貞操,自無從加以制裁。

所以有妾與否,是個事實問題,在法律上,或者並無制限。然古代依身分而立別的習慣,是非常之多的,或有制限,亦未可知。後世等級漸平。

依身分而立區別的習慣大半消除,娶妾遂成為男子普遍的權利了。雖然如此,法律上仍有依身分之貴賤,而定妾之有無多寡的。如《唐書?

百官志》:親王有孺人二,媵十;二品媵八;國公及三品媵六;四品媵四;五品媵三;《明律》:民年四十以上無子者,方聽娶妾,違者笞四十。

但此等法律,多成具文,而在事實上,則多妻之權利,為富者所享受。適庶之別,古代頗嚴。因為古代等級,本來嚴峻,妻和妾一出於貴族,一出於賤族,其在社會上的身分,本相懸殊之故。

後世等級既平,妻妾之身分,本來的相差,不如前代之甚,所以事實上貴賤之相差亦較微。僅在法律上、風俗上,因要維持家庭間的秩序,不得不略存區別而已。 《顏氏家訓》說:

「江左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妾媵終家事。河北鄙於側室,不預**,是以必須重娶,至於三四。」這是江左猶沿古代有媵不再娶的舊風,河北就蕩然了。

但以妾媵終家事,必本有妾媵而後能然。如其無之,自不能不再娶。再娶自不能視之為妾。

《唐書?儒學傳》說:「鄭餘慶廟有二妣,疑於祔祭,請於有司。

博士韋公肅議曰:古諸侯一娶九女,故廟無二適。自秦以來有再娶,前娶後繼皆適也,兩祔無嫌。

」自秦以來有再娶,即因封建破壞,無復一娶九女及三歸等制度之故。韋公肅之議,為前娶後繼,皆為適室禮文上的明據。但從禮意上說,同時不能有二嫡的,所以世俗所謂兼祧雙娶,為法律所不許。

大理院解釋,以後娶者為妾。..可見中國通史—呂思勉.txt

2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一房和二房有名分,其餘的小妾在當時的法律上沒有任何地位,也會被人看不起。

3樓:匿名使用者

妻的地位高,妾的地位低

中國古代做妾有地位嗎

4樓:聖卡瀾蒂_小鹿

肯定是沒有妻有地位啊。

古代「一妻多妾」制中妻妾的地位有何

古代妻妾地位差別有多大

5樓:香蕉2號吃橘子

妻妾地位是不容有絲毫違背的。

在一個家族裡,雖然共同擁有同一個丈夫,但妻是主人,妾是奴才。而妾就算生了孩子,理論上,孩子的母親也是妻。再有就是,做妻是有孃家的,而妾則沒有,無論男主人還是妾的孩子,都不對妾的父家有任何義務關係。

這個規矩亂了不僅有違禮制,而且違法的

古代女子名子是怎麼起的?結婚前後的叫法有何不同? 5

6樓:藍藍天綠綠地

古代女子在未出嫁之前是有名字的,但是基本上只有自家人才叫,外人一般都稱呼「令嬡」,自家人對外都稱呼閨女或小女。女子一旦加入夫家就改姓隨夫姓,稱呼也改為某某氏,比如陳姓的小姐加到王家,以後外人就稱呼她為王氏

妾和妻在地位上有什麼區別?

7樓:愛單單愛

妻和妾在地位上有很多區別,簡單來說有以下幾點:

1、嫁娶

妻,齊也,意為男子的配偶。古代男子的妻子只有一個,叫做正妻,是雙方父母做主商定的,需要有媒人、聘禮,接親時可使用八抬大轎從正門迎進家中,即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

妾,主要指中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結構中,地位低於妻的,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娶妻需要父母同意,而納妾則可以不經過父母。

2、子嗣

妻子所生的兒子為嫡子,享受第一繼承權。同時,妻還是男子所有孩子的嫡母,無論是否親生,並且有撫養照顧他們的義務。

妾所生的孩子與妾只有血緣上的母子關係,而沒有宗法上的母子關係。妾同時也沒有撫養照顧男子其他妻妾的孩子的義務。

3、家庭地位

妻作為一個家庭的女主人,是家庭內部事務的決定人,享受的是主人的待遇,有財產以及下人的支配權,也有照拂整個家庭的義務。娶妻、休妻都有宗法制度的約束,男子不能隨意做主。休妻要滿足「七出」,即夫妻離婚的七個基本條件,妻子至少需滿足一條男子或其家族才能休妻,能使女子最低限度地免於任意被夫家拋棄的命運。

而妾從本質上說還是奴才,是下人,需要侍奉包括妻在內的主人。妾屬於丈夫的私有財產,丈夫可以隨意處置甚至變賣、處死自己的妾而不受法律制裁。

4、與夫家的連帶關係

妻家和夫家是正式的姻親,是相互依存的關係,往往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比如夫家犯了罪連坐時,妻家也是要承擔犯了罪的後果。

妾家與夫家是沒有正式關係的,即夫家不承認妾家親戚關係。夫家犯罪時,妾家也不會受到牽連。

擴充套件資料:

除了妻、妾之外,與男子有關係的女子還有其他幾種型別的稱呼,比如姨娘、陪房、通房等等,但本質來說她們都是男子的妾。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古代還有一種大房、二房的說法,此處的二房卻不是「妾」,而是「妻」,宗法上也是承認的。

比如紅樓夢中,尤二姐就屬於賈璉的二房,也是賈璉的妻子,所以鳳姐即使心裡恨,表面上也要與她姐妹相稱。

男子休妻的標準「七出」包括:

1、不順父母;

2、無子;

3、淫;

4、妒;

5、有惡疾;

6、口多言;

7、竊盜。

8樓:三寶**常定

簡單的說,按我自己的理解,妻代表情與愛,妾是男人的佔有慾,慾望。皇后與妃子也一樣。真正的配偶(妻子)是一起共患難走過來的,而妾不是。

9樓:長纓在手

妻是八抬大轎,明媒正娶,只能有一個,相對來說可以與丈夫平起平坐,妻生的兒子是嫡出;妾可以有很多,地位低於妻,妾生的兒子是庶出。

妻,意為男子的配偶。早在周代,「妻」是指庶人配偶或宮中女御。如《禮記·曲禮》記載:

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 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1]

妻還被稱為「內助」,意為幫助丈夫處理家庭內部事務的人。「賢內助」成為好妻子的美稱。舊時對別人謙稱自己妻子為「拙內」、「賤內」。

而在官職較高的階層中對妻子的稱呼卻反映出等級制度來。如諸侯之妻稱「夫人」,在諸侯面前自稱「寡小君」,漢代以後王公大臣之妻稱夫人,唐、宋、明、清各朝還對**的母親或妻子加封,稱誥命夫人。

妾,作為名詞,指女奴,或舊時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作為動詞,謂役使如女奴,或娶為小妻。作為代詞,是舊時女子自稱的謙詞。妾亦為姓氏,見《萬姓統譜·叶韻》。[1]

妾主要指中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結構中,地位低於妻的,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又稱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等。在其他東方國家(如東亞、印度、阿拉伯世界)也有或曾有過類似存在。

10樓:開封鎮守使

我與徐公誰美?妻子的回答,和妾的回答都一樣。但卻從鄒忌和妻子妾的語氣中看出,妻子地位很高,丈夫也是平等的語氣對話,與妾的語氣則不同。是一種自傲的語氣

11樓:中國印象歷史

一分鐘看完:古代正妻和小妾的家庭地位相差多大

12樓:討厭郭郭

古代施行一夫一妻多妾制(這是最為標準的說法,而並非一夫多妻)。妻為男子的配偶,是家庭中的女主人,而妾地位很低。糾正上面nijiuyi的錯誤,妾不一定是後娶的,也可以先納妾,再娶妻。

妻所生的兒子為嫡子,妾所生的孩子為庶子,嫡庶子地位不同。

如果你看看《鄒忌諷齊王納諫》,妻妾對鄒忌說話的不同反應她們的身份高低。

13樓:匿名使用者

妻只有一個,但妾可以有多個。

妻是男子的原配偶,妾是後娶的。

14樓:灑水平

妻只有一個,但妾可以有多個。 一夫一妻多妾制

15樓:匿名使用者

妻是正房 妾只不過是2房

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又為什麼有三妻四妾的說法呢?妻和妾可以等同嗎?

16樓:小白家裡小白

所謂「三妻四妾」,就是「一發妻二平妻四偏妾」。髮妻持家,平妻在旁輔佐,偏妾則要盡心伺候夫君與三房夫人。  古代中國屬於一夫多妻制,中國人給妻室們配以不同的頭銜,顯示的是一種等級制度。

古代妻對妾生殺予奪,妾就是男主人的性奴,沒有財產權,沒有人身自由,沒有平等地位,可以被買賣交換與贈送。妾地位低於妻,妾只能算奴婢,妾,作為名詞,古來稱地位低賤者。在古代,「有罪」就可以收為奴隸,因此「妾」的本義就是「女奴」。

有時也用來表示「男子在妻子以外另娶的女子」。

擴充套件資料:

雖然一夫多妻制曾在某些時候及某些地區被人們所濫用,但在某些情況,它實在有它的好處。在若干情況下,它可能會是一種折衷的婚姻制度;在另一些情況下,它可能是具有積極作用的好安排。

慰藉弱者,戰亂的時候,許多婦女的丈夫或愛人可能會戰死沙場,她們便會無人照顧和保護,她們和子女都絕了生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仍堅持每個男人只准娶一個妻子,那麼數以百萬計的女人只能慘淡一生無依無靠。

而倘若她們心甘情願做人的**,她不會得到法律上認可的權利,她的兒女也只能以私生子視之,得不到保障。大多數女人都希望有合法的丈夫和家庭,得到安全的保障。在這種情況下,一夫多妻制或許為一個迫不得已的折衷辦法。

延續責任,伊斯蘭教的一夫多妻制是一較佳的制度。穆斯林丈夫對他的第二位、第三位和第四位妻室及她們所生的子女有著完全的法定義務。例如第一位妻室殘廢或者身染慢性疾病,不少國家的男性為了逃避責任而選擇終止婚姻。

而在一夫多妻的伊斯蘭國家,第二次結婚則可能是各方面都認可的辦法,男性既可以擁有正常的幸福生活,同時還繼續承擔對妻室的責任。

傳宗接代,有些情況是妻室全無生養,而做丈夫的卻很想有孩子。根據西方的法律,如果太太沒有生養,做丈夫的是毫無辦法的,他只好忍受沒有子嗣的命運,不然他便唯有跟太太離婚以便另娶他人。但如一夫多妻制獲得認可,經有關各人同意再結一次婚,那麼離婚的事便可避免發生。

維繫家庭,還有些情況是婚姻觸礁,做丈夫的愛上了另外的女人。根據西方的法律,如果丈夫不跟第一位妻室離婚,他是不能跟第二位結婚的。但第一位妻室可能不希望離婚,她可能不再愛她的丈夫,但仍可能會尊重他,也為了維繫家庭,得到保障,為了她自己和兒女。

同樣第二個女人也未必想破壞男人的第一個家。發生這些情況的時候,有關男女自然會認識到一夫多妻制的好處,因為離婚或偷偷摸摸的養**都不是解決事情的好辦法。

一妻多夫制的訊息是真的假的,中國一妻多夫制真的假的?

假的。那篇神貼雖然很火,卻只是的打趣杜撰而已。一妻多夫是在挑戰中國幾千年的正統文化,更為開放的西方世界甚至都無法接受。另一方面,憲法中規定婚姻一夫一妻制,在中國只有全國人大有權修改憲法,而大過年的當然不會開人大會咯。從政策方面來看,我國還不允許同性婚姻,這是一個參照,說明我國立法機構的宗旨趨於傳統,...

現在在中國還有一妻多夫制的地方嗎

法律上 沒有 現實上 不用到什麼邊邊角角去找,現在在外面包養小狼狗的富太太,大把的是 有啊!在 靠近尼泊爾的很多地方。因為他們主要以畜牧業為主,而其為了財產的集中不外流,都實行一妻多夫制,主要是一家的兄弟娶一個女的。比如說,有兩個兄弟,一個去外面做生意或到遠處去放牧,需要一兩個月的時間,例外一個在家...

有沒有一妻多夫制的國家 是什麼國家

一夫多妻是一種一個男人同時有多於一位妻子的婚姻習俗。始於母權制後期,為父權制婚姻形式的特點,是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產物。一夫多妻最初擇妻範圍多限於姊妹,進入階級社會後,性質改變了,擇妻範圍也擴大了。合法的一夫多妻婚姻多存在於伊斯蘭教國家當中。伊斯蘭教國家如塞內加爾 烏干達 利比亞 史瓦濟蘭 埃及 蘇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