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年沒有小孩女方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2021-03-12 06:32:34 字數 4060 閱讀 5893

1樓:婚禮紀

結婚我們都希bai望男女雙方可以白du頭到老,但是現

zhi實生活中,結婚dao後夫妻雙方矛內盾重重,甚至結婚一年後就離婚容的狀況也是比比皆是,我們都知道結婚男方是需要給女方一定的彩禮錢的,那麼結婚後離婚彩禮退嗎?我們一起來討論一下。

一、婚煙法關於彩禮退還的規定

按照我國的婚姻法規定,彩禮是否可以退還是要依據男女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來判斷的。

如果給了彩禮,男女雙方卻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女方需要退還彩禮給男方。如果只是按照習俗舉辦婚禮卻未辦理結婚證的,原則上彩禮不退還。如果是已經結婚的,除特殊情況,彩禮是不退的。

二、結婚一年離婚彩禮退嗎

結婚前男方給彩禮,結婚一年之後離婚,還是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實際情況及性質做出是否支援彩禮退還的請求,具體由法院做出判斷和處理。

一般結婚後離婚彩禮是不予返還的,除非是男方的家庭因為支付彩禮錢導致生活困難,考慮酌情返還,這也是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況。

三、彩禮返還訴訟時效問題

彩禮錢返還也是適用訴訟時效的,即兩年。

根據我國婚煙法中的規定,男女雙方結婚的時候由男方支付了女方一定的結婚彩禮,那日後才有要求返還彩禮的基礎,但並不是看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後多長時間離婚,而是要結合男女雙方的實際情況。

2樓:匿名使用者

需不需要退抄還彩禮要根據你們的實際情況來判斷,只有清楚描述後才能確定,這是相關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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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阿元

結婚兩年沒有小

來孩,無論是男方提出自離婚,還是女方提出離婚,女方都需要退還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4樓:戀淡煙疏雨

對於彩禮的退還,首先我們要結合法條來看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第十條專當事人請求返還按屬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然後,就你實際情況來分析:你們已經同居兩年了,就是第二項中的共同生活,你們也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了,所以如果能證明婚前給彩禮給女方導致你生活困難的,可以請求退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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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對於你的描述結婚時間較長,離婚時一般不用退還彩禮。

6樓:皆有可能

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屬於婚姻事實已經達成,法律不支援退還

7樓:樂享啟程

離婚不需要退還彩禮,但是需要分割婚後財產的。婚前的財產公正過的久不需要分割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領了結婚證,也長期共同生活了,當然不需要退彩禮。

9樓:律家保

您好,根據bai《婚姻法du解釋(二)》zhi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dao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版的,如果查明權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0樓:愛喝粥

彩禮返還的

bai條件《最高人民

法院du關於適用zhi〈中華人民共和國婚dao姻法〉若干問題版的解釋(二權)》(下稱《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以協商的 還是研究一下為什麼對方提出離婚呢 組成個家庭不容易 把事情說明白 兩口子過日子免不了磕磕碰碰的

12樓:葉22葉葉

不用,彩禮如果沒有特殊約定屬於贈與,財產歸屬女方

13樓:亂取的一個

你好,彩禮能否退還,需要結合彩禮的性質、數額、用途等情況綜合考

專慮。有下列三種情形,可以要屬求返還:(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司法實踐中,一般平時給付價值不大的不支援返還,價值較大的財產,一般會按照用途、損耗等酌情返還。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

14樓:湖北謙牧鄒律師

結婚兩年來沒有小孩,一般情況是不源需要返還彩禮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沒有結婚;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裡返還的必須是彩禮,而彩禮必須是基於當地習俗、以結婚為目的給的財產,不具有這些性質是不需要返還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

一般情況,彩禮是不需要返還的。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十條

版規定,有三種情權況需要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只要在你不符合如上三種情況,你就可以不返還彩禮。返還彩禮不是以你生育小孩與否為返還彩禮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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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是不退還的,法律規定退還彩禮是有條件的,但是在某些資料上看到,有些案件專法官還屬

是判定酌情退了一些的,好像是一年退多少,兩年退多少,記不清了,我想這個並不單純依靠法條,法官應該有彈性限度,能問一下相關法官,比較靠譜。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不需要來退還彩禮。

自根據《婚姻bai法解釋二》的相關規定,對du方只有在如下情況zhi才可以要dao求返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你們二人雖然沒有小孩,但是已經存在夫妻關係並且共同生活過,因此不需要返還彩禮。

我結婚兩年了,沒結婚證沒有小孩,現在女方要離婚,我結婚時給的彩禮還能要回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就不要吧,免得不歡而散,錢可以掙得

19樓:愛情香

個人覺得要不回一段婚姻還不抵你那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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