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分手了就沒有理由再見面了,是不是分手了就沒有理由再見面了?

2021-03-11 18:02:48 字數 4600 閱讀 1425

1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分分合合真bai的很傷人du

,很傷一個人的心情。你zhi

的家人不同意,dao

他可能也想和你斷了

專這份感屬情吧,再糾結也是沒有結果每個人都糾結了一段時間,可能希望重新開始,既然你家人接受不了他,可能他有另外的。

有時候放棄也是對自己負責,既然糾結了很長時間還是沒有結果,還不如放棄,有可能下一個會更好,下一個的父母會對他認同接受他,所以這就是感情。

2樓:雨落_晨曦

不是的,只是分手了很多人就自覺的選擇不在見面了。因為見面會很尷尬,也會很無奈,還會很難過。

3樓:海上日出我之最

個人bai認為,既然分手了,就不du要聯絡,不要zhi去打擾對

dao方,感情肯內定一時淡不了,容但慢慢會淡的。時間是最好的淡化劑。既已走到一步,就接受現實,不要做一些無用的彼此無奈的事,兩人不能有結果,說明無緣份,父母不同意,你們也接受了,那就重新開始,父母是過來之人,看人更老道,相信他們沒錯。

4樓:zxcv自孤

不是的哪怕分手以後

也有見面的理由

這個理由就是可以出來吃個飯嗎

然後見面聊聊就可以了

5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藕斷絲連吧,bai

都沒有認識到從du分手後是什麼

zhi樣的情況,也可dao能是從心底不願分手,內總在憧憬著複合的容可能,不願接受分手的事實,但這樣真的不好,就像你問他的那樣,來幹什麼呢,無所適從,關係不清,還是做出一個決定吧,不管是分也好,和也罷,早點面對或早點結束吧。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既然已經選擇分手了

那就不要再藕斷絲連了

如果不是被迫分手的那種

那麼就讓一切成為過去吧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雖然分手了,我們不是朋友,但也不是冤家。現在可以互相溝通。

取長補短。互相能理解對方。我們是可有理由見面的。

梁山到一起。兩個人可能相遇,我們可以見面。

8樓:山人老施

既然分手了,一般就沒必要再見面了,不然藕斷絲連對大家都不好。但如果緣分末盡,總有見面之日的。不如主動去個**,問聲好,說不定重歸於好,心動不如行動。打個**試試吧!

9樓:沒名的精靈

對啊,都是成年人了。既然分手了還見什麼面,徒增傷感。雖說你們感情在,可現實問題也是實實在在擺在那的。最好慢慢的天也別聊了,既然選擇了放手,那就徹底退出彼此的生活。

10樓:一口果果子

既然分手了就做一個合格的前任吧,不要故意出現在對方的生活裡,除了必要的聯絡之外就順其自然吧,不故意當陌生人,也不故意牽牽扯扯。

11樓:匿名使用者

也不是分手了有時候也可以作為朋友 但是要記住作為朋友可以 但不能有曖昧 要麼就斷的徹底不要再聯絡了

12樓:約定一生

那就要看兩個人鬧到什麼程度,要是鬧到撕破臉皮那就沒有必要見面了,要是和平分手,以後還可以做朋友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是,分手了也可以做朋友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也不完全是,分手如果是仇人似的分的,見面可能性很小,友好分手的,見面可能性大。

1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是,如果你們有合好的意願見面談談也挺好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幸福是倆人爭取來的,女孩你家裡什麼原因不同意你們交往要搞清楚,如

專果是因為物

屬質經濟薄弱而滿足不了對方,你倆只要好,力爭說服家人,用行動努力工作,早日脫貧,如果是因為長相 性格 外在氣質等因素,有些是不可抗拒的,如長相,有些可以通過努力改變,如氣質,總之,女孩要有準主意,人好是第一位,其他附加好就更好,如果因為附加不好放棄而分手,也許將來會後悔的,但是要堅持,需要兩人齊心協力用行動說服,所以見不見面在你倆態度決定。

17樓:安樂閒散人

感情沒有變淡bai

但是因為父母的反對

du而分開

那麼不zhi如想一想

父母為什麼反對dao

通常來說

父母不可內能害自

容己的孩子

父母一般都是從自己的經驗和立場

來幫助孩子

父母一般是希望孩子幸福

而不是破壞孩子的婚姻

由此出發

你可以思考下父母為什麼反對

然後分析父母的反對意見

到底是一種智慧的經驗之談

還是一種落伍的保守偏見

還是因為不瞭解你們產生的誤解

以及還是純粹就是為了考驗你們而設定的障礙

你們需要分析

只有第一種情況

也就是對方的的確確不是適合的結婚物件

那麼你們分手才是合理的

因此沒有人是因為父母反對而分手

這是一個錯誤的認識

只有因為本身不合適分手

以及面對困難感情不夠深而分手

只有這兩種原因

你自己好好思考一下

18樓:匿名使用者

即使是分手了,還可以做朋友,因為終歸是相愛一場,分手了也不能成為仇人吧。

19樓:劉衛星醫生

看你們倆的談話還是有點傷感,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愛就深愛,不愛就放手,人家要的理由無非就是你的在乎,如果沒有理由就不要糾纏不清了,傷人傷己。

20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就分開吧,分

手可以複合,但既便複合了也不會像當初,總會有點彆扭內,分手了顯然容就是彼此不愛了,不想再聯絡你了,何必強人所難了,見了你他都不舒服,或許人家有了新朋友,畢竟時過境遷,放過別人就是放過自己,現在應該好好想一下你們的關係是否還需要繼續,是否適合在一起。如果覺得沒有必要,那就徹徹底底斷開,不能藕斷絲蓮,死纏爛打下去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只會讓事情越來越來越糟糕。

沒有理由,就是想分手

21樓:嬅伈月

。。(我可以說我也是這種情況嗎?)我覺得吧,感情這種東西是需要培養的。

慢慢就有了,才半個月而已,你們男女之情不算久。(我能說第三天我就想分嗎,但現在還是好好的啊)世上找個真心對自己的不容易說真的,人們總是在擁有的時候不珍惜,失去了才知道那就是自己要的。勸你想清楚。

22樓:靈天樂

沒遇上對的人,自然而然就會讓你產生一種應付感,也就是你所謂的無法進入狀態。

現在,你有兩個選擇,第一:選擇繼續讓自己去適應他的好,漸漸進入狀態。第二:好好地談談,分手,去嘗試著找到能讓你輕鬆進入狀態的人!

23樓:海鷹

其實你主要是沒有愛過,覺得就這樣結婚了虧欠自己這輩子了。

快刀斬亂麻,你不愛他就別拖著,否則時間長了傷人更深,自己後悔更厲害。

你說對他沒感覺,但適合結婚,你怎麼保證和一個沒感覺的人在婚姻的長河中相守一輩子呢?既然自己還年輕還未婚還自由,為什麼不給自己個機會,去尋找那個相愛又適合結婚的人呢?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不是真正的喜歡他,你現在只是感覺你們是最好的朋友

2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很正常沒有得到的時候就是想得到,得到以後不過多久想分手

為何相愛還要說分手分手都沒有理由這句歌詞是什麼歌曲裡面的?

26樓:亦凡懷夜與鹿安

歌詞」分手

了就不要再想起我「 出自歌曲《分手了就不要再想起回我 》。

歌名:分

答手了就不要再想起我

歌手:姜玉陽

作曲:姜玉陽

作詞:姜玉陽

歌詞: 分手了就不要再想起我

你一定要過的比我快樂

找個人代替我

從此以後請不要再想起我

沒有藉口就這樣分了

想了很多其實我們都沒錯

你和我這些年是否倦了

最後一個約定不再聯絡

雨也停了淚也流乾了

想的太多人也覺得累了

沒有你的日子再沒什麼

忍著顫抖把你的**刪了

分手了就不要再想起我

希望你能過的比我快樂

淚流過心碎過

你送我的吉他

還在我懷裡傷心應和

分手了就不要再想起我

你一定要過的比我快樂

找個人代替我

從此以後請不要再想起我

如果男生提分手的理由是,性格不合,沒有未來,也沒有太多的感覺了,那麼分開以後,他還會想女生嗎?

27樓:你是我心念的祕

不會,因為用這種理由提分手的,一般就是愛上別人了,才會和你提分手,我覺得你們以後不要再見面了證明這個男人很花心

2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足夠愛你的話他會挽回留你在他身邊,雖然分手是你提出來的,他肯定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包括對你不好,不夠在乎,或愛你不理,冷淡態度)你才會提出分手但他可能也累了,或者他也不愛了,也不想跟你在一起,就是順水推舟吧。既然不合適就算了,怎麼開心怎麼過,以後會遇到珍惜你的人。

當兩個人分手後,對方卻說我們不要再見面了,不要再聯絡了,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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