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判刑了,在看守所,是男女朋友關係可以去探視嗎

2021-03-11 09:52:20 字數 5854 閱讀 5423

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的是bai,不是直系親du屬確實不能探監zhi,但現實是非直dao系親屬可以探監。

會見內物件按照規容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物件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近親屬是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體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證件條件。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

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三、時間條件。這一條件規定只有的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2樓:今生前緣兄

可以去送錢,送東西!見不到面!

犯人進了監獄不是直系親屬可以探視嗎。

3樓:home好人一個

親屬可以探視,不管是不是直系,但一般朋友不可以。

《監獄法》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按此規定,凡屬親屬均可以進行探視,不管是不是直系。但你是其朋友,沒有親屬關係,不符合相關規定,故不可以進行探視。如果有什麼需求,可以由其親屬在探視時代為轉達。

即使是親屬關係,也需相關證明,否則無法認定。

4樓:ok繁花落盡

雖然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實踐中通行做法罪犯朋友也是可以探監的。

一、探監須符合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探監身份關係包括六種:

1、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親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親友;

3、到**所中探望被勞動教養的親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親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羈押的親友;

6、到強制戒毒所探望被強制戒毒的親友 。

5樓:小然然與小鑫鑫

一般規定親屬(並不限定只能是直系親屬)、監護人才可以探視。

內容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四十七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訊,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擴充套件資料

會見中的注意事項:

服刑人員服刑期間,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親屬、具體是指因婚姻、血緣和收養形成的社會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養父、母,養子、女,繼父、母,繼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

服刑人員親屬或服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中止會見:

(一)談論有礙服刑人員改造或監管安全內容的;

(二)私自傳遞信件及現金、通訊工具、毒品、淫穢物品、非法書刊等違禁物品的;

(三)使用隱語、暗語交談的;

(四)非外國籍服刑人員使用外國語交談的;

(五)大聲喧譁或舉止不文明的;

(六)未經監獄批准,對會見進行照像、錄影、錄音的;

(七)不服從會見現場警察管理的;

(八)其它違反法律、法規以及妨礙監獄管理秩序的。

6樓:找法網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

根據《監獄法》第40條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

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幹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物件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物件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

會見物件必須攜帶身份證及其它能證明自己與罪犯關係的有效證明(戶口簿、公安派出所證明、單位介紹信等),並經過監獄負責會見的幹警審查後方可會見。其他親屬或他人,監獄認為對罪犯改造有幫助,經監獄批准,也可會見 。

7樓:四哥有法說

按照監獄法的規定,親屬和監護人可以進行探視。親屬的會見一般限制為直系親屬。如果其它親屬、單位、組織探視的話,應該在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關證明說明有關理由,經監獄有關部門稽核後,也是可以探視的。

法律依據:《監獄法》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8樓:匿名使用者

非直系親屬可以會見。

親屬包括直系親屬與非直系親屬。

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爺爺奶奶與爸爸。外公外婆 與媽媽。

非直系親屬,也就是旁系親屬,直系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

監獄法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9樓:匿名使用者

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你的情況應該是屬於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朋友。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

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三.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監獄法的規定,只有直系親屬和監護人可以進行探視。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我相信作為女朋友的你不可能探視,除非是監獄基於服刑人員改造需要的特殊原因特批你探視,但是這樣的情況真的很少。說到開證明,你想到什麼機構開你是他女朋友的證明?

所以你在正常情況下不能探視。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帶單位的關係證明!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是直系親屬不能探視。

13樓:朱兆偉

監獄不同,管理規定也不同。有的監獄允許親戚和朋友會見罪犯,而有的監獄只允許直系親屬會見罪犯。

親戚和朋友會見罪犯的程式比直系親屬要複雜一些:

1、必須在罪犯的直系親屬陪同下才能探望罪犯;

2、如果是普通朋友不是親戚的話,需要辦理特殊會見手續;

3、會見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不允許與罪犯一起親情就餐。

朋友可以去監獄會見服刑人員嗎?需要什麼流程?

14樓:墨陌沫默漠末

若是一般的朋友不能去監獄進行探視。

按照監獄法的規定,親屬和監護人可以進行探視。親屬的會見一般限制為直系親屬。如果其它親屬、單位、組織探視的話,應該在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關證明說明有關理由,經監獄有關部門稽核後,也是可以探視的。

法律依據:《監獄法》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探監的條件:

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三、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

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16樓:中顧法律網

一般的朋友不能去監獄進行探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17樓:瀋陽三丌通訊

現在有的監獄已經開通遠端會見了,在家即可預約會見

18樓:匿名使用者

監獄只可以會見親屬,朋友不在會見的範圍內,不過可以跟會見的幹警說自己是該服刑人員的七大姑八大姨什麼什麼的,帶好證件,在會見時間段趕早去到就行了 。

19樓:

先去監獄預約時間,然後帶相關證明即可。望採納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開證明,還早帶身份證

判刑半年,朋友直接可以去看守所探視嗎

21樓:華律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但會見人犯,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如果屬於涉嫌犯罪還正在審理期間,避免串供影響對案件的偵辦,不允許人犯與外界通訊和會見,只有委託的律師可以會面。

如果已經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會在五日內發出家屬通知書,通知內容中包括看守所的地址、會見日期和有關準備手續等內容 。如果沒有接收到通知,可以查詢公佈的**詢問。

22樓:咪咕閱讀撒了吧

一般是直系親屬,連表弟,堂兄都不可探視,

只有親兄弟,父母可以探視、

23樓:匿名使用者

親屬可以,其他的不可以

判刑後朋友可以探監嗎?

24樓:纖淺雲

依據我國監獄法的規定,可以會見服刑人員的主體是服刑人員的親屬或者監護人,而朋友可以申請會見,但會不會批准由實情情況而定。

在監獄探監並不只限於親屬,朋友或其他人經過申請得到批准後也是可以見的。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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