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權屬是否有法律依據,農村宅基地自建房,離婚時如何處理房屋產權歸屬

2021-03-11 02:12:51 字數 3122 閱讀 2402

1樓:命中註定的

一、宅基地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5653236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第一百五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百五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確定。

第十六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或者縣級以上人民**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前置)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稽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

2樓:潘增飛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回、自答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稽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縣**公開批准的為準,家庭延續繁衍後的家庭執行維持原來決定的原則,但是出現爭議就要重新審批一遍了,以這次審批結果為準

怎樣認定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的產權歸屬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宅基地產權屬於村復集體所有制,村民只有使用權。因此,宅基地不存在繼承問題,只有使用權問題。宅基地上有你父親的名字,說明使用權屬於你父親。

你父親去世後,使用權則歸村集體所有。宅基地不能繼承,所以宅基地的補償不屬於你二叔也不屬於你,而是屬於村集體。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無疑是屬於你的,你可以要求村集體賠償房屋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稽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農村宅基地自建房,離婚時如何處理房屋產權歸屬

4樓:華律網

首先,按規定,離婚時進**產分割,並且分割的是宅基回地上的房屋,必須遵守農村宅基地不答得向城鎮居民轉讓規定。並且,起訴離婚後,法院也不能以拍賣方式分割。其次,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確定房屋佔有人。

根據離婚的規定,雙方可以先協商確定離婚房產的分割,確定誰佔有房屋,是否進**屋補償等。當然,如果雙方協商不下,或者直接起訴離婚時,將房產分割問題交給法院處理時,法院會遵循以下的分割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3、有利於生活,方便生活原則;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5、為一方所有的財產共同生活時遭到損壞後,另一方不予補償。

因此,雙方取得該房屋的可能性是相同的,不過因為離婚後女方繼續生活在原地不具有可能性,所以,實踐中的做法是,將房子判給男方所有,不過男方要按房屋價值的一半補償女方。

5樓:血盟孑孑

農村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但非本村集體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擁有在該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婚姻

版存續期間所建房屋權歸誰所有,首先看是家庭共有還是夫妻共有,其次夫妻共有部分看雙方是否有約定,有約定的就按約定;無約定的,不管房屋產權登記在誰名下,一般都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鑑於農村土地特殊性,農村房屋不能像商品房一樣隨意**,想把房子賣掉分割賣房款較困難。所以該房由本村集體組織的成員所有,由補償另一方建房款較合適。

農村房屋宅基地周圍產權歸屬是如何劃分的?

6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房屋宅基地周圍產權歸集體所有。

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稽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後,即可確權。其他未確權的部分貴集體所有。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稽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宅基地自建房能不能買賣,農村宅基地自建房是什麼產權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不得買賣。1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城鎮居民購買,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2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1 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同一集體經濟...

農村宅基地(已建房)買賣問題,農村宅基地買賣糾紛

你好,首先同情你們的處境。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土地是不能隨便買賣的。農民可以有土地的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但不可變賣宅基地與責任田 有此行為者,均屬違法。而且,農民所蓋房屋面積的多少,也都是有規定的 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所蓋的房屋的產權,歸農戶所有,但不包括宅基地 農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住宅。所以,你所說的...

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有效嗎

現實中免不了存在確實是買賣房子的,但是實際情況是買方拆除拉走建築材料,不是這樣而是為了居住,那就是買賣宅基地,這是違法行為,所謂的合同也就不是合同了 農村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成員所有,法律對其保護比較嚴格,不能夠隨意買賣 交易,如果你是城鎮戶口買宅基地,合同是無效的 如果你是本村集體成員買本村集體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