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被法院列為信用黑名單小孩擇校考學校上學有影響嗎

2021-03-08 09:52:16 字數 6218 閱讀 9215

1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有影響的,不能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了,完整規定如下: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失信資訊的刪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

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資訊: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資訊,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資訊。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資訊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參考資料:執行資訊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公佈與查詢平臺首頁

參考資料:最高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

2樓:冰柔涵馨

影響如下:

列入失信黑名單後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已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國有銀行簽訂了備忘錄。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與各商業銀行總行將以網路專線等方式共享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共同實施信用懲戒;雙方將探索建立最高法院與商業銀行總行之間「總對總」的、網路直接對接的執行查控機制。所以失信後很容易被查到。

如被社會所知,孩子會被大家歧視或者看不起;

道德上因為失信,可能孩子會在學校跟著被譴責。

估計對申請助學金,貸款一類有影響。

對子女報考警校,司法學校是會受影響的。

3樓:班門弄斧

不會的,一般只涉及本人出國,買房等大額開支時,他的信用都會受到懷疑,甚至在貸款購買經濟使用房時,對全家的貸款申請都會受到影響。但對子女報考警校,司法學校是會受影響的。

4樓:實在濤子

有的,司法機關學校不可以報考

法院給我拉黑名單,對孩子上學有影響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黑名單的問題

是你不履行法院判決,是失信人

作為一個失信人,別人誰敢與你打交道,對孩子有影響啊,儘快履行判決,如果都知道***的家長被法院納入失信名單,你覺得好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第二條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資訊。

第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第四條被執行人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第五條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等內容。

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並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製作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寫明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理由,有納入期限的,應當寫明納入期限。決定書由院長簽發,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

第六條記載和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應當包括:

(一)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統一社會信用**(或組織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二)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況;

(四)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

(五)執行依據的製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執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記載和公佈的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通過該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佈。

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佈,並可以採取新聞釋出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佈。

6樓:風塵世射手

不影響接受義務教育 私人學校高消費禁止

7樓:雷厲風行

如果有錢故意不還,肯定會有影響的,如果做生意賠了,不觸犯法律,實在沒錢,沒事的,你慢慢還就是了。

8樓:庫文度百

只要不是貴族學校就不會收到影響

9樓:英皇大龍

有影響,孩子不能去重點和私立學校,只能去普通的學校上學,以後也不能當兵

要是父母因為債務問題被法院拉入黑名單會對子女有影響嗎

10樓:小李讀歷史

被列入失信名單後,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會受到限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

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跟個人信用有關係 不會牽扯到子女親屬吧

個人觀點 僅供參考

望採納!!

被執行人失信對子女會有什麼影響

12樓:低調額低調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父母是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讀高消費私立學校。

雖然該規定並未對就讀普通學校作出限制性的規定,但隨著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健全和完善,隨著聯合懲戒機制的建立,一些高等院校,特別是一些985、211及軍事類院校,對考生的資格審查比較嚴格,考生很有可能會因為父母的失信行為而無法被心儀的學校錄取。

法律限制的是高收費私立學校,而不是普通教育機構,是不合理的開支,而不是正常範圍內的開支,任何人都無權擅自擴大適用範圍。

一般情況下,上了大學就是成年人了,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民事責任。那麼法律自然也不能排除這樣一種情況:我打工,自己賺錢讀書的權利是否也被剝奪了。

這種可能性在中國社會的現實中雖然很少見,但也不能完全排除。父母是失信被執行人就一禁了之,這也是一種誤傷。

擴充套件資料

失信被執行人的影響

1、查封、凍結老賴支付寶賬戶

2、老賴名單同步芝麻信用,網購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芝麻信用會同**、天貓、神州租車、趣分期等各應用平臺,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通過網路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3、老賴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從2023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即「老賴」),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

13樓:sunny荃荃媽媽

對於失信被執行人而言,主要是對自己在行政和經濟上有所限制,對於其家人而方,主要是會禍及子女,家長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

第五條 人民法院決定限制高消費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高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高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高消費的期間、專案、法律後果等內容。

第六條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需要和被執行人的情況可以向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也可以在相關**上進行公告。

第七條 限制高消費令的公告費用由被執行人負擔;申請執行人申請在**公告的,應當墊付公告費用。

第八條 被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九條 在限制高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費令;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本規定第六條通知或者公告的範圍內及時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費令。

擴充套件資料:

失信被執行人的影響

1、查封、凍結老賴支付寶賬戶

2、老賴名單同步芝麻信用,網購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芝麻信用會同**、天貓、神州租車、趣分期等各應用平臺,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通過網路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3、老賴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從2023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即「老賴」),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

4、老賴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賴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

比如說,老賴50歲,其子25歲且有房產,即便被老賴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執行;另外,如果老賴名下有大面積住房,申請執行人可以按照廉租房的標準,「以小換大」,只維持老賴生活必須即可;申請執行人也可按照平均租房**,為被執行人提供5~8年的房租,老賴的唯一住房也可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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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老賴被法院拉入黑名單有什麼後果

後果是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選擇飛機 列車軟臥 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在星級以上賓館 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不能購買房產 不能租高檔辦公場所 購買私家車 旅遊 度假 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選擇飛機 列車軟臥 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在星級以上賓館 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