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他人做不願意做的事犯法嗎

2021-03-08 00:15:36 字數 759 閱讀 1864

1樓:一二三四五五開

情節嚴重侵犯他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的只承擔民事責任。

人身權包括的內容比較廣泛。 但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譽和人身自由等權利,以及與人身直接有關的權利。例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權利等。

2樓:棉絮毯

要看是什麼事,逼迫他人做違法法律的事情就算教唆犯,或者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脅迫他人做違法的事算是主犯,一般情況下,逼迫他人做他不願做的事並不違法但違法道德,為什麼要去強迫別人去幹不願意的是呢,這樣會引起他人不滿的,會想遠離你

3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是性質,情節,危害比較嚴重。

你這不算。

如果在這期間,你把對方限制在一個房間裡;或者對方不願意,為此你毆打對方;期間拿了對方的物品或者錢財。

總之是:對方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財產安全不能受到侵犯。在這期間很容易轉換成犯罪,和對方玩不到一起就不要玩了。

4樓:噗噗是

不是 只要你強迫他做的不是違法的是

5樓:依稀往夢

不違法,但是這樣會有很多人會特別非常討厭你。你會是一個非常不受歡迎的人

6樓:煙雨隱江帆

要看是做什麼事,傷天害理必定受罰

7樓:匿名使用者

的看你讓對方做什麼事 不過你這種習慣不好要改

總喜歡強迫別人做不願意的事的人是什麼人還是有什麼毛病

如果復你想跟他絕交,就不見他,制不接 找你的話說家裡最近有事,然後各種藉口推掉所有聚會一個月,以後淡了自然不會再找你。如果是同學或同事非得見面,那你就往死裡硬磕,看誰硬得過誰,是男人就要硬起來。如果想繼續交往,就得忍著,他來硬的你來軟的,他要玩陰的你就比他更陰。久而久之他知道他控制不了你自然會不強迫...

生活中有哪些你不願意做又必須做的事

上學,上班,結婚,生子,等等 多的是不想做,但是必須做的。上學苦,起五更睡半夜,還得有各種考試。工作苦加班加點掙錢忙,還得應對各種客戶。結婚麻煩,彩禮房子三金汽車婚宴,那樣都錢錢錢。生子累,懷孕伺候月子輔導作業,操心成家。人生,就是在不想之間找平衡。看牙醫,我很怕牙醫,也怕疼,齲齒一直沒補,疼了好久...

做自己不願意的事的事用成語怎麼形容

1 情非得已 讀 音 q ng f i d y 成語解釋 指情況出於不得已。成語舉例 高陽 胡雪巖全傳 平步青雲 上冊 知道藩司的失儀,情非得已。常用程度 常用 感 彩 中性詞 語法用法 作賓語 定語 指不是真心 成語結構 主謂式 2 勉為其難 拼音 mi n w i q n n 語出 論語 憲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