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騙去別人感情如果導致別人自殺自己要負責任嗎

2021-03-07 23:36:43 字數 1139 閱讀 7604

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講,是沒有責任的。

如果僅僅屬於欺騙感情不屬於違法行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了法定義務或契約義務,或不當行使法律權利、權力所產生的,由行為人承擔的不利後果。就其性質而言,法律關係可以分為法律上的功利關係和法律上的道義關係,與此相適應,法律責任方式也可以分為補償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法律責任的特點:

(1)法律責任首先表示一種因違反法律上的義務(包括違約等)關係而形成的責任關係,它是以法律義務的存在為前提的。 違反單位的合同也算是違約。

(2)法律責任還表示為一種責任方式,即承擔不利後果。

(3)法律責任具有內在邏輯性,即存在前因與後果的邏輯關係。

(4)法律責任的追究是由國家強制力實施或者潛在保證的。

(5)法律責任是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的財產生命造成危害而負主要責任。比如盜竊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或是威脅他人生命達到自己所要達到的目的。

2樓:對你無感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感情是很單純並執著的.

別人欠錢不還導致追債人自殺,欠債人要負責任嗎

3樓:獨一不二丶

欠錢不還,債權人因此而自殺的,與債務人無關,債務人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對於欠錢不還的情形,債務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4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果在討債活動中,出現債務人自殺情況的,可能涉嫌逼債、強索硬討等不當行為或過錯行為,在有證據證明不當、過錯、侵權行為存在時,討債人要承擔侵權責任,也可能有刑事責任後果。

而討債人自殺(以死逼債),欠債人不存在過錯、侵權、不當行為時,不應承擔責任。因為債權人是強者,債務人是弱勢,同時債權人有多種救濟方式,採用自殺方式明顯不會受到法律支援。

5樓:南別

家屬可以起訴,我覺得沒有必要是不會為了錢自殺的,這下樑子就大了,我覺得可能會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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