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二十天,然後辭職不做了,能結到工資嗎

2021-03-06 09:25:26 字數 2559 閱讀 9867

1樓:水6元

勞動者只要依法辭職就能夠得到工資。你想在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你繼續上班滿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9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樓:擁有美麗的太陽

第一位回答的,有道理,但是太理想化了。我來告訴你:

如果是國有/國營單位,你可以拿到,比如中國聯通、移動等國企;

如果是私人老闆,基本上你拿不到。但如果你較真,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人社局,也就是以前說的勞動局)投訴,而當地的人社局又肯為民做主,則你也有可能拿到。

3樓:0逍遙舞王

工作一天都是有工資的!這是合法的,更何況你做了20天。去要工資吧,你是被法律保護的。

試用期1個月,中途辭職,工作了20多天,我有工資領嗎?

4樓:往日時光是珍藏

勞動者有權取得實際勞動期間的勞動報酬,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試用期,如果您想辭職,只要提前3天就可以了。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法》

第五章 工  資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5樓:楊芮

有工資領的。

1、只要在上班1個月以內與您籤勞動合同都是合法的。

2、試用期辭退需要提前三天。

3、月工資到底是多少?您在哪個城市,1000和800,如果沒有達到您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資,應該按最低工資標準作為支付。

4、是否簽署了霸王條款?比如,有些公司會說必須做滿一個月才會給錢,這樣的情況建議您繼續幹下去。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在上班1個月以內與您籤勞動合同都是合法的.

試用期,如果您想辭職,只要提前3天就可以了。

7樓:冰城小律師

1、無論如何,你都應當拿到工資,如果800元不低於你們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你只能按照這個標準拿錢;

2、主動辭職!

8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辭職好,那樣還可以拿的回來20天的工資,現在法律規定凡是做了15天以上必須給一半的工錢無論主動還是被辭都有,他不給你可以告他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拿到。。。我工作5天都能拿到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拿到工資的,但是要提前三天和老闆說自己辭職,我感覺還是主動離職比較好,沒簽合同,被解僱也沒用經濟補償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能拿到工作期間的工資。被辭退和辭職都能拿到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工資。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13樓:黃杜錦

在試用期可按在崗位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計算,不得底於最底基本工資。可以領,

14樓:虎哥排插

不適合也會給你錢的

最好是1000了 你說的不明白 你沒有說一個月多少錢的

沒辦理入職沒簽合同,工作二十天,辭職可以直接走人嗎

不合理,不要工資直接就可以走人了 還是把離職手續辦了吧,不然公司抓住把柄不給你發工資呢 不可以的,按照勞動法規定,辭職需提前一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試用期需提前三天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辭職無需用人方批准,只要時間到了即可交接工作離職。我覺得還是跟單位打聲照顧再說比較合適,因為這是一個人最基本的禮貌和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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