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失業保險是什麼買了失業保險有什麼用?

2021-03-05 09:21:30 字數 5394 閱讀 8429

1樓:我已年滿18歲

什麼是失業和失業保險?

所謂失業,是指在勞動範圍內,有就業能力並且有就業要求的人口沒有就業機會的經濟現象。失業保險則是指為保證失去工作的職工在失業期間獲得一定的收入補償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

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是怎樣的?

根據國際慣例和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的失業保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通過建立失業保險**,使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獲得必要的經濟幫助,保證其基本生活,並通過轉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重新就業創造條件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失業保險**的**渠道有哪些?

失業保險**的**渠道主要有四種:1.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2.

失業保險費的利息收入;3.財政補貼;4.職工個人繳費。

此外,其**還有對失業保險**進行增值的收入,運用生產自救費開展生產自救活動所獲的純收入以及對未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單位進行處罰的滯納金收入等。

失業職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失業保險**直接用於失業職工的部分包括:1.失業職工的失業救濟金; 2.

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醫療費、葬補助費,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3.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解決失業職工生活困難的其他費用。除上述可以以貨幣形式得到的保險待遇外,失業職工還可以在參加轉業訓練和生產自救方面獲得必要的幫助,以提高自身素質,儘快實現再就業。

領取失業保險金有什麼條件?

我國《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在什麼情況下失業人員不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的;(二)應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其喪失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停止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條例》對不得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這是保障失業人員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失業人員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違反本規定擅自終止其失業保險待遇的,有權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職工失業後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失業以後,凡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只要單位和個人參加了失業保險並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本人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並主動求職。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獲得再就業服務;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醫療的,可以申領醫療補助金;死亡的,其家屬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還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這些都是失業人員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

當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是有一定期限的,失業人員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生活保障問題,應在**和社會的幫助下,依靠自己的努力,提高自身職業技能素質,創造就業條件,積極、主動地尋找或開闢新的就業崗位,抓住所有就業機會,儘快實現再就業。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所在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本人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

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40日內,持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 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並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委託親屬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求職證》、《身份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2樓:一則保

我們去上班,每個月都會交社保,裡面的失業保險,就是讓我們失業時用的,沒收入時可以領幾個月的補貼。失業金的月發標準,一般為當地最低工資的70%-90%

3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於自己的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4樓:臨淮餘氏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之一。

當你沒有工作了,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勞動社保就業管理部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每個月發放標準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掛鉤,一般為最低工資標準的70%(比如最低工資為1000元每月,那麼失業金為700元/月)

買了失業保險有什麼用?

5樓:小豆社保

第一個,失業保險可以更好的保障失業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這是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作用,每個人都不能夠保證自己這輩子都不會失業,失業保險就是我們失業之後的一種保障,對於失業者來說這個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個,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失業保險主要目的就是緩解個人暫時經濟壓力為主要,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是根本。對於失業職工本人來說,可以通過領取基本失業保障金,基本生活得到一定保障,如果想要學習轉業的話,這個時候我們最起碼可以得到基本保障。

第三個,促進和保證社會穩定,由於失業救濟可以保障我們的基本生活,因此可以防止不必要的事情發生;失業保險具有非常不錯的促進就業功能,還可以解除職工對勞動制度改革的後顧之憂,增加信心和希望。

第四個,可以維護和實現勞動者基本社會權益重要方面的明確規定,失業是依法享受社會保險的情形,勞動者在失業情況下可以獲得基礎幫助以及補償。

6樓:我已年滿18歲

什麼是失業和失業保險?

所謂失業,是指在勞動範圍內,有就業能力並且有就業要求的人口沒有就業機會的經濟現象。失業保險則是指為保證失去工作的職工在失業期間獲得一定的收入補償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

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是怎樣的?

根據國際慣例和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的失業保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通過建立失業保險**,使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獲得必要的經濟幫助,保證其基本生活,並通過轉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重新就業創造條件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失業保險**的**渠道有哪些?

失業保險**的**渠道主要有四種:1.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2.

失業保險費的利息收入;3.財政補貼;4.職工個人繳費。

此外,其**還有對失業保險**進行增值的收入,運用生產自救費開展生產自救活動所獲的純收入以及對未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單位進行處罰的滯納金收入等。

失業職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失業保險**直接用於失業職工的部分包括:1.失業職工的失業救濟金; 2.

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醫療費、葬補助費,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3.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解決失業職工生活困難的其他費用。除上述可以以貨幣形式得到的保險待遇外,失業職工還可以在參加轉業訓練和生產自救方面獲得必要的幫助,以提高自身素質,儘快實現再就業。

領取失業保險金有什麼條件?

我國《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在什麼情況下失業人員不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的;(二)應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其喪失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停止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條例》對不得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這是保障失業人員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失業人員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違反本規定擅自終止其失業保險待遇的,有權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職工失業後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失業以後,凡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只要單位和個人參加了失業保險並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本人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並主動求職。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獲得再就業服務;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醫療的,可以申領醫療補助金;死亡的,其家屬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還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這些都是失業人員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

當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是有一定期限的,失業人員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生活保障問題,應在**和社會的幫助下,依靠自己的努力,提高自身職業技能素質,創造就業條件,積極、主動地尋找或開闢新的就業崗位,抓住所有就業機會,儘快實現再就業。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所在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本人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

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40日內,持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 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並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委託親屬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求職證》、《身份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什麼是失業保險,失業保險是什麼?

我們去上班,每個月都會交社保,裡面的失業保險,就是讓我們失業時用的,沒收入時可以領幾個月的補貼。失業金的月發標準,一般為當地最低工資的70 90 怎麼領呢?很簡單,只要滿足這三個條件,就可以去當地的社保局申領。第一,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第二,不是因為個人意願中斷就業。第三,辦理了失業登記。失業...

失業保險金有什麼用買了失業保險有什麼用?

什麼是失業和失業保險?所謂失業,是指在勞動範圍內,有就業能力並且有就業要求的人口沒有就業機會的經濟現象。失業保險則是指為保證失去工作的職工在失業期間獲得一定的收入補償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是怎樣的?根據國際慣例和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的失業保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通過建立失業保險 使...

失業保險是什麼意思失業保險,是什麼意思,不懂?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 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 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 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 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之一。根據 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