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和證據可以當庭交嗎,提交答辯狀舉證期限開庭這三個的順序是這樣的嗎

2021-03-03 20:31:38 字數 3116 閱讀 4061

1樓:

答辯狀可以當庭交,證據材料應於舉證期限內提交。

提交答辯狀 舉證期限 ** 這三個的順序是這樣的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從接到傳票起,15日內為舉證期限,如在這期限內不能完成舉證的,可申請延期!答辯狀可在這15日內提交,也可以在**時答辯!

3樓:匿名使用者

訴訟程式為:起訴 受理 答辯 ** 法庭調查 法庭辯論 (調解) 判決

舉證期限是從受理次日計算 在**前的一段時間 用於雙方當事人提交證據的期限 一般為30天 也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一個期限

4樓:陌然淺笑蟬夏

訴bai訟程式為:起訴 、受理 、答du辯 、** 、法zhi庭調查 、法庭辯論 (調解dao)、 判決。

從內接到傳容票起,15日內為舉證期限,如在這期限內不能完成舉證的,可申請延期。答辯狀可在這15日內提交,也可以在**時答辯。

舉證期限是從受理次日計算, 在**前的一段時間用於雙方當事人提交證據的期限, 一般為30天, 也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一個期限。

一般的案子根本沒必要提前交答辯狀,當庭交即可。提前交,法官也沒時間看。不交,權利也不會受到影響。

而證據則不同,如果法院有限定舉證期限,必須在期限前交。

5樓:匿名使用者

訴訟程式為:起訴 、受理 、答辯

、** 、法庭調查 、法庭辯論 (調解)、內 判決。

從接到傳容票起,15日內為舉證期限,如在這期限內不能完成舉證的,可申請延期。答辯狀可在這15日內提交,也可以在**時答辯。

舉證期限是從受理次日計算, 在**前的一段時間用於雙方當事人提交證據的期限, 一般為30天, 也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一個期限。

一般的案子根本沒必要提前交答辯狀,當庭交即可。提前交,法官也沒時間看。不交,權利也不會受到影響。

而證據則不同,如果法院有限定舉證期限,必須在期限前交。

答辯狀**當天提交有效嗎?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答 辯抄 狀

答辯人: ,男襲/女, 族,19 年 月 日出生,bai住 ,公民身份號碼du 。 **** 。

被答辯zhi人 ,女/男,dao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號碼 。 **** 。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 糾紛一案,現答辯如下:

被答辯人所訴不屬實。

事實與理由:

綜上所述,懇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此致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23年 10月 日

我想諮詢一下,我們昨天**了,今天想補充證據和答辯狀,可以嗎?要通過什麼途徑最合適? 10

7樓:蔡仲翰

一般來來

說,除非有特殊原因,補源充證據應bai是針對庭審對方提供證據的

du反駁或者你在**後所獲zhi得的新證dao據,只要有,就可以直接向法官或書記員提交,如果拒收,你可以採用可查詢簽收的特快專遞的方式寄送。至於答辯狀,提交不提交不會影響實質,因為**的時候你本身就要陳述答辯意見,**筆錄中會有記載的,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委託律師出具**意見詳細表述。

8樓:張偉傑律師

答辯狀是在**前或者在當庭提交的,庭審後提交的是被告本人綜合的書面回意見或其**人的**詞答,直接面交主審法官、書記員即可;

關於補充證據,你可以提交給法官,由法院決定是否再次**交原告質證,因為當事人雙方提交的證據必須經過庭審質證,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9樓:找法網律師

如果是民事案件,**之後提交補充答辯狀或者**意見是可以的,直接聯絡法回

官交給他即可。如答果是補充證據,則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證據應當在舉證期限之內提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除外),否則,法院可以不接收超過舉證期限之後提交的證據。

當然,由於法官具有一定的裁量權,是否接收補充的證據,關鍵看法官的態度,如果不接收,完全有法律依據;如果接收,則是行使自由裁量權(法官可以找到變通辦法,比如再次給予舉證期、再次**等)~~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由辯護律師向受理該案的法庭法官遞交啊。

在**前,需要把答辯狀先交給法庭麼

11樓:小鏡子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節審理前的準備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

答辯狀是法律賦予處於被告地位的案件當事人的一種權利,其有處置答辯權的自由,可以答辯,也可以沉默。但由於答辯狀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答辯狀有利於保護被告(人)的正當合法權益;有利於人民法院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確的判決,因此應該對答辯權給予足夠重視,積極以答辯狀的形式提出答辯。

寫作答辯狀的目的是回答、反駁對方訴狀的訴訟請求,以減免答辯人的責任。答辯狀的寫作目的與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寫作目的是針鋒相對的。寫作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這也是應用寫作的重要研究內容之一。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可以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13樓:陳小寶

肯定要啦,不然怎麼幫你打官司

答辯狀跟證據什麼時候交好點

14樓:匿名使用者

答辯狀可以當庭交,證據材料應於舉證期限內提交。

15樓:何笑

答辯狀一般為送達訴狀後15天,證據是30天,如果案情不太複雜,可以一併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