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訴訟的案件中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3-03 21:32:58 字數 1095 閱讀 6203

1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一,要知道對方的企業資訊

或身份資訊,身份資訊包括身份證號碼

內和家庭住址,只要這樣一旦容

發生糾紛才能及時起訴,省去了尋找身份資訊的煩惱。

二,商業往來中,儘量書面簽訂合同,不能書面簽訂合同的,要注意保留證據,比如送貨單,一定要被告簽字或蓋章,如果是被告的僱員,一定要知道僱員的身份資訊。最後錄音明確,是被告讓他僱員代簽的系公司的職務行為。

三,如果欠你錢,拖得時間太長,不要相信他!及早起訴吧。因為起訴的越早越有利於案件的執行,這樣的人,欠錢不還肯定不止你一家,因此,瞅準時機申請財產保全後起訴。拿到錢問題不大。

四,一定要穩準狠的心態去要賬,不然就很難索要了。

如能提供更多資訊,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買賣合同中產生糾紛問題有哪些

2樓:藪吃承

您好,一般買賣合同糾紛的發生主要有以下幾種原因:

商品質量條款未約定或約定不明。合同中對於交易的物件——合同的標的物的質量一般應該有個明確的約定,包括標的物的質量標準、質量異議期限以及法定的鑑定檢驗機構。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就會各執一詞,糾紛就此產生。

商品交接及貨款支付未約定或約定不明。合同中應約定是送貨還是提貨,目的地在**,運費如何承擔。因為這樣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認定,對案件的管轄會產生重大影響。

此外,貨款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也須明確。

違反誠信原則。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誠實信用原則,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講誠信,就會產生糾紛。因此,這就要求當事人在商業活動中要考察對方的商業信譽。

未考察主體資格或主體的償債能力。

違約責任問題。有的合同中對於違約條款只約定因一方違約由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而無具體違約事項和違約金數額,結果相當於未有約定。

管轄約定。有的合同約定發生糾紛由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或約定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轄,這樣的約定等於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根據民訴法的規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一般明確,但合同履行地在現實中頗多爭執。

簽名蓋章。自然人簽名要確保與其身份證件相符,最好註明身份證號碼;法人蓋章要確保是法人章或合同專用章,名稱與合同主體相符,不能是隻能部門的印章。

買賣合同糾紛拖欠貨款訴訟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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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請律師幫忙解答一下,最好拿出法律依據。謝謝

就提問者的問題,我回答如下 一 就 商品房買賣合同 下稱 合同 約定的內容,商鋪有裝飾裝置交接的標準,商鋪有牆體 頂棚 門窗及通訊裝置等。但在提問者的描述中未出現合同對上述事項明確的驗收標準。所以該項事情的圓滿解決首先應滿足驗收標準。二 就前期已要求開發商賠償門窗後是否可以繼續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