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居民自治章程》一般是由誰制定

2021-03-03 21:07:08 字數 1494 閱讀 9233

1樓:博愛傑傑

《社復區居民自治章程》由社群居民制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社群居委會具體組織實施。

《社群居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國家以及省市區社群建設工作有關檔案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社群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本社群居民及社群成員單位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下,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活動。

第三條 本章程由社群居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社群居委會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條 社群居委會在組織實施社群事務中,依法接受社群黨組織的領導和**(或區辦事處)的指導。

2樓:千書僅剩

大多數由社群委員會制定,當然可以徵求業主代表的意見。

3樓:網友千里之外

由業主選出的業主代表出草案,然後徵求業主意見來共同制定。

社群居民公約與社群居民自治章程有啥區別?

4樓:妹子不好惹

一、約束力不同

1、社群居民公約:公約多依靠自覺履行,當然也可以在裡面規定一些有強制力的條款,但必須要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例如不能有罰款、人身強制、人格侮辱等)。

2、社群居民自治章程:章程有絕對的強制因素在裡面。

二、制度的主體與程式不同

1、社群居民公約:嚴格來說是當事人的一種約定,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比如:國際公約。

2、社群居民自治章程:要有製作資格的單位按照一定的程式來製作,比方:學校的章程。

三、內容不同

1、社群居民公約:內容較廣泛,只要不犯法想定什麼定什麼。

2、社群居民自治章程:要受制定機關的職權職責影響,更多是對一些原則性的基本要求。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兩個都屬於規範性檔案,都有制約性的內容在裡面。大體區別是

1、約束力上,章程要稍高於公約。例如公司的章程就有絕對的強制因素在裡面,公約多依靠自覺履行,當然也可以在裡面規定一些有強制力的條款,但必須要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例如不能有罰款、人身強制、人格侮辱等)

2、制定的主體和程式上,公約嚴格的來說是當事人的一種約定,那就得通過大家協商達成一致如國際公約。所以很多居民、村民公約就得通過居民大會的表決啊這些,這時候,他的製作主題和程式的要求就不是特別嚴。章程就不一樣,他是要有製作資格的單位按照一定的程式來製作的比方說學校的章程。

3、就是內容上,內容上公約相對要廣泛一些,因為他是大家協商的,所以想定什麼定什麼,只要不犯法。章程則多多少少要受制定機關的職權職責影響,他更多是對一些原則性的基本要求。還有就是你說的自治章程和居公公約內容上有這樣一個形象的差別,居公約的內容是我們要做什麼,而章程更多的是我們怎麼做。

當然,就你說的我們國家居民公約很少真真正正是大家協商除來的,基本上都是村委啊、居委啊制定,形式上表決一下,所以就不太容意區分開來。但像小區裡面的業主公約,就有是協商的結果了。

一句話來講,公約可以把他看作很多人的合同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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